大家车网 2011-05-03 00:00 来源:华商晨报 作者:
日前,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向24家省直单位免费发放100辆公务自行车,试点推行3公里范围内外出办公使用公务自行车出行。按照规定,公务自行车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所在单位负责维修或赔偿,相关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禁止公车私用。
或许,我们会下意识地将其视作山东省在公车改革上的一项新举措。但是按照当地的初衷,所谓的“公务自行车”似乎只是一项节能政策,就跟倡导办公时多用再生纸张一样。
这其实挺令人失望的。因为,民众的期待仍然更多地集中在公车改革的进展上,以至于不少网友都是从一项改革新举措的角度来评价“公务自行车”的。这并不难理解,如今公车改革正面对巨大的舆论压力,公车管理上也依然存在着诸多的不合理,因此,“公务自行车”的推出,在民众眼中很难成为公车改革进程的序幕。
既然如此,何不干脆将“公务自行车”作为公车改革的一部分,让它对公车改革产生促进作用呢?公车改革并不一定非得要一步到位,我们也应该宽容那些积极的尝试,如果官员们确实能在三公里的公务中真正能够使用“公务自行车”,必然将减小公车改革的阻力,这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但是,从目前针对“公务自行车”的规定来看,其所提倡的使用“公务自行车”的要求,并不具有强制性,若因此就将其视为一项改革政策,这样的规定就显得太弱了。即便单纯作为节能政策,也总得保证“公务自行车”确实能有人骑,才能起到节能减排的作用。而如果新推出的所谓的“公务自行车”被束之高阁了,那非但不能节能,反倒是一种浪费,也会给公车改革又新添了一份堵。
所以,对“公务自行车”的规定不妨再强硬一点儿。例如明确规定三公里范围内只允许使用“公务自行车”出行,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汽车,也必须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和监管。这样,就有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公务汽车的管理成本,使更严格的公车管理制度成为可能。
同时,如若公车使用都有着严格的内部监管,公车私用都是违法违规的事,那么,公务员们在使用汽车的时候,就会形成一种强大的心理压力,即使他们再想公车私用,也会有所忌惮。
可能“公务自行车”的试点在公车改革中并算不上什么举措,也会有不少争议和批评,但只要真正拿出改革的进取心,拿出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任何小的尝试都有可能推动公车改革的进程。
“公务自行车”有总比没有好
就公务自行车而言,哪怕在实际执行中打了折扣,哪怕市区3公里内公务活动使用自行车的比例只有1/3,但这对于减少公车经费开支、节能减排、缓解交通拥挤也是有积极作用的,更重要的是,它有助于在点滴之间培养公务员的节约意识,于潜移默化中扭转他们出门公干必用公车的习惯。无论如何,公务自行车有总比没有好,这个“基本点”不该被否定。
对于公车改革,舆论总是希望一步到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而对于一些地方的车改总是持质疑和批评态度。这看上去是一种高标准、严要求,但之于现实国情,这又何尝不是一种苛责和舆论“洁癖”?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没有任何单一制度便可约束权力,约束权力就是要靠很多个具体措施形成合力。虽然像公务自行车这样的单个措施并不一定完美,但没有一个个具体措施的积累,所谓约束权力的制度就永远不可能建立和完善。
任何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公车改革更是如此。对于那些真诚但并不完善的改革,社会舆论不妨多一些宽容、理解和鼓励,将之作为改革继续前行的动力。推行公务自行车只是一小步,在舆论的支持下,改革者便有可能继续迈出一大步。
“公务自行车”别只是为“公车”添了新车型
事实上,即便是严格执行“3公里范围内外出办公使用公务自行车出行”的规定,其实仍然不乏漏洞。例如,外出办公的距离由谁说了算?外出办公距离与使用公务交通工具的情况又如何来监督?
此外,无论是免费发放100辆公务自行车,还是由所在单位负责维修或赔偿,相关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乍一看来似乎是为了公务自行车的推行提供必要的物质前提,但骨子里却仍然没有跳出过往“公车制度”的窠臼。事实上,公务机动车也好,公务自行车也罢,当公务出行的前提居然是先配备公车时,恰恰就暴露出了公车问(微博)题的本质。事实上,外出办事并不是公务部门才有的事务,从普通公众到各级企业,其实都少不了会有外出办事的需要,假如没有公车便不能外出办事,家庭和企业岂不都将寸步难行?现实中,企业外出办事并没有什么几公里之内办事非要用什么交通工具的规定,但却并没有发生公车滥用的现象,似乎也没有谁去计较办短途的公事用了自己的自行车,为什么一到了公务机构,就连公务自行车都得有了“公车”才能推行呢?
一言以蔽之,这仅仅是增加了“自行车”这一新车型而已,它回避了公车改革的本质,恐怕更像是在为饱受诟病的公车制度“添砖加瓦”罢了。
责任编辑: 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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