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0-11-05 13:55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别争了,因为这种小擦刮导致了道路堵塞,交警来了我们都吃不了兜着走!
从本月开始,开车上路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车主可要注意了: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别是亚运期间交通安全顺畅,广州市交警支队以及保险监管部门联合出台《广州地区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该《办法》,车主在发生无人员伤亡、各方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小磕碰后,如果车辆能够正常行驶,就一定要先将事故车辆移至路边等不影响交通和安全的地点后再协商赔偿事宜,没有立即撤离现场引起交通堵塞的驾驶者,交通警察将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按规定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业内人士指出,对于执行情况不太理想的旧版“快处快赔”,有关部门对其中的漏洞重新进行修正,在便民及防止逃逸、骗保等方面都有所改进。
快处快赔“新规”11月起实施
亚运期间,广州市出台的交通限行方案,将大大减少交通压力,尽管如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道路上仍然会出现“车水马龙”的情况。据从事理赔工作多年的黄志忠告诉记者,根据他以往的经验,轻微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发生总量的97%左右,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虽然不大,但由于车主在事故发生后占据马路中间“扯皮”,往往会引起交通大堵塞。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别是亚运期间交通安全顺畅,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联合推出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机制。
从11月1日开始,在普通城市道路发生各方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轻微交通事故,如果无人员伤亡,并且各方车辆都能正常行驶,当事人应立即将车辆移至路外空地、停车场等不影响交通安全和通行的地方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在撤离前可先用手机、相机拍照或用粉笔标划车辆碰撞时所在路面位置的标记。如果撤离现场后,双方对事故的责任以及赔偿方式有异议,可再报警并等候执勤的交通警察到场处理,从而避免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
假如轻微事故发生在高速公路或者快速公路上,驾驶人应立即停车,将车辆移至服务区、收费站、紧急停车带等位置,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用手机或其它摄影器材对现场事故车辆位置进行拍照,不能拍照的则用粉笔等工具标划事故车辆轮胎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路外空地、停车场等不影响交通安全和通行的地方。
此次经广州市交警支队以及保险监管部门联合两个部门审核通过的《办法》,是广州市原来快处快赔机制的“升级版”《办法》加重对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不撤离现场行为的处罚,增加了受理快速理赔的网点。如果在撤离现场过程中,故意逃离或者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上填写虚假信息而逃避法律责任的车主,将按交通肇事逃逸处理,对于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逃逸者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新办法》着重规避“道德风险”
早在2006年,广州市就已经推出快处快赔机制,但该制度实施几年收效甚微。卡宴车主黎先生的话代表了很多车主的忧虑:“如果采用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双方车主在事故发生后,要把车辆挪到其他地方解决问题,这个时候全责方就有可能趁机逃跑,我有一个朋友就遇到这样的问题,令他无法顺利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除此以外,原来的快处快赔网点不多,这也令该机制的便利性打了折扣。
对此,参与制订新办法的广东省保险界资深专家汤先生表示,作为快速理赔机制的“最新版”,此次《办法》增加了受理快速理赔的网点,并通过交警大队相关部门的介入,对在事故中故意逃逸、刻意骗保等行为作出了严密监控,大大提高了该理赔机制的便民性。
记者从广州市交警支队以及保险监管部门了解到,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推行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建立理赔服务中心。近期广州市的快处快赔理赔服务中心已增至28个,不仅天河区、白云区、荔湾区等交通发达地区有快处快赔理赔中心,车主在花都、从化、南沙、增城等区也可以顺利理赔,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车主采纳快处快赔机制进行理赔的便利性。而如果在撤离现场过程中,故意逃离或者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上填写虚假信息而逃避法律责任的车主,将按交通肇事逃逸处理,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肇事逃逸者,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这也减轻了道德风险。
同时,此次《新办法》实施,还将在快速理赔服务点引入“车辆损失鉴定管理系统”网上平台,由各保险公司委托公估公司统一使用该平台实现事故车辆查勘、定损、核价网上实时审核,增加了理赔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链接
轻微交通事故
快处快赔流程
按照新的《办法》规定,交通事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为轻微交通事故:一、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二、各方事故车辆没有严重损毁,各方损失价值均没有超过2000元;三、各方事故车辆可以继续正常行驶。对属于轻微交通事故的,车主应当按以下基本程序处理:事故发生→立即停车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用手机等设备对事故车辆位置拍照或者标划车辆现场位置→不需办理保险理赔的,马上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赔偿数额及方式;需保险理赔的,立即将事故车辆移至路外空地、停车场等不影响交通安全和通行的地方,向保险公司报案→迅速填写《广州地区轻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按照保险公司指引,前往理赔服务点、路外空地、停车场等不占用车道的地方办理查勘理赔(高速公路、快速路上应将车辆移至服务区 、收 费 站 、紧 急 停 车 带 等地);前往理赔服务点的,各方当事人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共同到达理赔服务点办理查勘理赔。
当事人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不撤离现场、不履行快处快赔义务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依法对事故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交通堵塞、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或未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违反规定停放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引发二次交通事故的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涉嫌制造假赔案件的,公安部门将快速侦查处理。
自行协商
处理交通事故责任划定指引
一、一方当事人有以下交通违法行为的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1.追尾的。2.变更车道或越线行驶的。3.倒车、溜后的。4.未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5.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的。6.逆向行驶的。7.不按规定超车的。8.不按规定掉头的。9.开关车门的。10.碰撞正常停放车辆的。11.其它应负全部责任的情形。
二、双方当事人都有上述违法行为或没有证据证实一方当事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各方当事人共同承担事故责任(均有事故责任)。
[模拟现场]
快处快赔机制如何运作?
尽管广州从2006年开始,在交通事故查勘、理赔中引进了快处快赔机制,但是很多车主对这个机制如何运作仍感陌生。为了让大家了解快处快赔机制的流程,记者曾经到该机制推行最为成功的佛山市了解情况。在佛山禅城区汾江中路服务点,记者看到,当车主前来核损、定损时,工作人员首先检查了当事人的行驶证、驾照以及保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且请当事人描述下事故的经过、明确各方应负的责任,然后就在车主的陪同下,到停车场查看车辆的损失情况并作记录与拍照,在查勘过程中工作人员还会用尺子等工具核实两车相撞的部位是否相符,进一步排除骗保案的发生。查勘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会参照定价表来为车损部件定价,并且将所拍的相片、定价情况上传到保险公司的网络,保险公司的人员会在核实后做出批复。在结果出来后,车主可以前往车行或者维修厂修车。而决定这个过程长短的是保险公司的反馈速度,在现场记者看到,有的案件保险公司会在第一时间回复,车主拿到结果后马上就可以离开定损点,而有的车主则等了一个小时还没有得到保险公司的批复。
[车主看法]
建议增加获取“协议书”渠道
对于曾经在几年前实施过的轻微事故快处快赔,记者采访了一些车主。他们对于“升级版”的新办法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车主阿健就表示,他们之前也听过类似的规定,但一直以来,对如何获取轻微事故协议书根本不清楚。当记者告诉他可以通过下载等方式拿到这类协议书时,他就明确表示,对于像自己这种经常不上网的人来说,有些不方便。他提出,最好能够增加获取这类协议书的渠道,如在车管部门等固定地点派发。
李先生则指出,目前在路面上发生事故后,双方多数会为“责任认定”而相持不下。因此非要等交警到场作出裁定,事故双方才会相对信服。但发生轻微事故后,在双方责任不清的情况下,私下很难形成共识。他觉得,如果想双方在发生事故后不互相扯皮,除非双方都购买了全保。
小贴士
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协议书,可以通过金盾网、省保险协会官方网站下载的方式取得,也可以通过本地20家保险公司获取。即使在事故发生时,自己车上没有这种协议书,也可以用白纸按照协议书上面的内容,留下双方的电话及车牌号、驾驶证号等相关资料即可。
责任编辑: 陈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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