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0-07-27 15:18 来源: 北京参考 作者: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期待规范 须合作解决(3)
报废环节有所改善
记者近日从交管局车辆管理所了解到,今年申请车辆报废的车主明显增多,原因是从去年12月份开始,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公布《关于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将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标准由3000-6000元调整至5000-18000元。
据知情人士介绍,目前只有出租车和货车等大型汽车存在报废年限,当这些车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报废期满之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并告知其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回收拆解企业,车主会得到400元左右的补助。而普通家用轿车并不存在规定报废年限,极少有车主主动申请汽车报废,老旧的汽车一般会转售给二手汽车商。而从去年,国家下达汽车以旧换新贴补标准后,越来越多的车主愿意申请报废旧车,国家规定的贴补款项会在购买新车时由相关部门发放,政策的刺激进一步落实了报废机动车回收条例的执行。但该人士表示,由于缺少相应的规定,公安部门只会对大型客车、货车的拆解回收进行监督,对家用轿车及其他小型车辆的回收拆解并不会一一落实,因此,对拆解后零部件、材料和废弃物的流向并不明确,不排除回收拆解企业将报废车零部件再次售卖的可能性。
此次《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对以上问题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如“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建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档案和数据库,如实记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废弃物处理情况以及拆解后零部件、材料和废弃物的流向,并按照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送相关数据和信息”;对于出售报废机动车零部件等行为的回收拆解企业,也会视情节严重情况,吊销其资格证书或追究刑事责任。
交管局车辆管理所人员表示,在整个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过程中,汽车生产企业不会参与其中。记者随即询问上海大众北京页川4S店二手车部负责人王明东:“我们对二手车的处理一般是售卖,不会接受报废车辆,也就无从参与了。”他表示。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对汽车生产企业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做了如下规定:“国家鼓励机动车生产企业、再制造企业与回收拆解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提高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率和再利用率。”同时还增加规定了机动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在报废机动车拆解活动中的责任:“机动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当以提供拆解指导手册或者在企业网站上公布拆解技术信息等方式,为回收拆解企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责任编辑: 陈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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