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大家车网!
城市频道: 北京 | 上海 | 广州 | 深圳 | 杭州 | 宁波 | 南京 | 郑州 | 西安 | 长沙 | 温州 | 金华 | 慈溪 | 舟山 | 台州 |
全部地区
当前位置:大家车网 > 资讯 >行业 > 行业政策 > 用车问答:如何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

用车问答:如何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

大家车网 2010-03-01 10:42 来源:新京报 作者:

有问必答

金先生:我将我的一辆国产车卖给他人,请问如何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交验车辆,办理转移登记。车辆买卖双方需持身份证原件、车辆原始购置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原件等资料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办理。

本报记者张伟峰

责任编辑: 林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