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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汽协:车内空气标准应为推荐性国标

大家车网 2010-01-23 10:07 来源: 太平洋汽车网 作者:

中汽协:车内空气标准应为推荐性国标(1)

    由环保部牵头制定的《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要求》已向各界征求意见,但中汽协发表意见,倾向认为标准应为推荐性国标。

  中新社援引经济参考报1月21日报道称,2009年底,由环境保护部牵头制定的《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要求》已向各界征求意见。但是,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针对《要求》随后发表了系列意见,展开了“强制性还是推荐性国标”等争论。在这两种声音碰撞的背后,实质上是环保要求与行业发展的博弈。

  2009年11月18日,由环境保护部公布《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要求》(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企业和研究机构征求意见。

  记者从标准编制组获悉,这个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定的《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要求》规定了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要求,并确定以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乙苯、甲醛、乙醛和丙烯醛等作为主要控制物质。

  《要求》中介绍:按照“H J/T 400-2007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在被检车辆中共定性检测到有机物200多种,其中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乙苯、甲醛、乙醛和丙烯醛在车内空气中的检出率高达98%。根据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种类、来源,以及对车辆主要内饰材料本身挥发特性的分析,确定了这些主要控制物质。

  据介绍,该标准将只适用于M1类车(至少有四个车轮、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总数不超过九座的客车)。其它车辆“待检测和控制技术进一步成熟后,再考虑对这部分车型的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限制”。

  《要求》中表示,由于没有可借鉴的车内污染物标准,标准的主要控制因子参考了国际上的相关室内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在环保部发布的《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要求》(征求意见稿)的封面使用的是带有强制性的“GB”代号。

  记者获悉,在征求意见截止日期前夕的2009年12月28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处向环保部正式提交了意见书,并同时抄报给了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这份意见书已经转交至《要求》的编制组。正是这份意见书引出了针对车内空气国家标准草案的系列争议,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这一标准究竟应当采用强制性的国家标准“GB”,还是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表示,标准草案在前言中明确说明了本标准是自愿采用的,编写工作组也建议这个标准属推荐性的,但标准草案的封面代号却是强制性标准代号,这显然是矛盾的。

  “我们认为本标准不具备作为强制性标准的基础,改为推荐性行业标准更稳妥一些。”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在意见书中明确表示,欧盟及美、日等汽车工业大国,对人的健康和环境保护十分重视,但任何一个政府均没有制定车内空气质量控制的技术法规,有关的标准组织也没有规定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甚至都没有制定相关的行业标准;世界卫生组织虽然有对建筑物内的空气质量要求,但也没有车内空气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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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可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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