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0-01-04 17:09 来源: 华西都市报 作者:
随着税务总局关于1.6升及以下小排量的乘用车的购置税征收标准调整,原来按5%征收购置税的政策,确定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调整后的按7.5%征收政策自1月1日起执行。
不过购置税新征收时间以车辆购置发票为准,也就是说,只要购车发票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前,1月1日或以后来办理购置税,仍然能享受5%购置税的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 陈喆
上一篇:二手车鉴定评估国家标准近期有望实施 | 下一篇:山东对新能源汽车推广给予财政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