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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三一五年度消费者最关注的法律法规

大家车网 2008-03-16 17:39 来源:爱卡汽车 作者:郝彧

2007三一五年度消费者最关注的法律法规(2)

  品牌销售:渠道垄断亟待打破

  2007年1月1日,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办法规定,从事汽车品牌销售必须先取得汽车生产企业或经其授权的汽车总经销商授权,获得授权的经销商才能到工商部门备案。未经授权的汽车经销商需要退出汽车销售市场。

  该办法的实施曾经为净化汽车销售渠道起到积极作用。但作为产品、品牌、配件、维修、技术等一些核心资源的提供者,总经销商形成对进口汽车销售渠道的绝对控制和垄断,造成市场主体地位严重不平等,进口车市场一下子从以前的供大于求变成了供不应求,以至于出现进口车逆市涨价的怪现象,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这一弊端,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汽车保险:交强险费率下调

  受交强险“400亿元暴利说”的巨大后遗症影响,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交强险首次费率调整备受瞩目,整个过程演变成一场全民总动员。面对社会各界的质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公开、透明、坦诚的态度,于2007年12月14日组织费率调整听证会,政府、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和消费者代表之间展开了充分的对话。随后新方案的推出可谓水到渠成,交强险责任限额由原来的6万元提高至12.2万元,家用车保费由每年1050元下调为950元后,得到了舆论的普遍好评。

  汽车三包:消费者热盼早出台

  随着汽车保有量不断增长,汽车类投诉和质量纠纷越来越多。但是由于缺乏汽车三包制度的保护,新买的车即使出了再大的问题,也只能修理无法退换。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很多消费者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精力与汽车厂商交涉,但多处于劣势。

  对于汽车三包何时出台的猜测早在2001年就开始了。此后,每年的3·15都成了汽车三包规定能否出台的敏感期。2004年12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曾对外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之后由于种种原因,出台时间一推再推,看似遥遥无期。

  作为昂贵的消费品,汽车一直被排斥在“包修、包换、包退”的三包规定之外,这在汽车年产销量已经突破800万辆的行业背景下,显得极为不协调。尽快出台与车主们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汽车三包制度,成了广大消费者最热烈的企盼。

  燃油费改税:千呼万唤难出台

  人人叫好却多年没动静的燃油费改税,经过漫长的等待仍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千呼万唤也不出台。随着国际油价屡创新高,国内CPI由于冰雪灾害造成居高不下,曾经一度传闻今年3月推出的燃油税,再度面临着缓期实行。燃油税是一项对节能减排起着立竿见影作用的有效措施,尽快出台燃油附加税是破解目前小排量汽车发展陷入困境的重要举措,也将对建设集约型社会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

  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

  由海关总署、商务部、财政部和发改委2005年4月1日联合发布,原定于2006年7月1日全面实施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因意外发生变动),将于2008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办法》目的在于规范零部件的进口行为。《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整车特征,将按照整车标准课以更高税率:一、进口全散件或半散件组装汽车的;二、进口车身(含驾驶室)、发动机两大总成装车的,或进口车身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之一及其他3个总成以上装车的,进口除车身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以外其他5个总成以上装车的;三、进口零部件的价格总和达到该车型整车总价格的60%及以上的。前两项标准已于2005年实施,原定于2006年7月1日生效的第三项标准将于2008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实施后,对大于等于整车价值60%的零部件视同整车,将征收与整车相同的关税。

  长期以来,一些外国汽车企业打着“国产”的旗号,大量进口零部件到国内组装,从而却逃避整装车的高额税率,以貌似国产的进口整车享受零部件进口的低税率,因此“60%”的规定被视为防止其以“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逃税的重型武器。

  部分城市拟对私车征拥堵费

  近期,众多城市管理者做出试探性表态,意欲开征交通拥堵费,用以医治交通肠梗阻顽疾。深圳拥堵费征收方案已制定,上海市发改委主持的“以收取拥堵费替代目前私车牌照拍卖制度”的课题也已完成,目前正上报给地方政府研究审批。与深圳、上海一样,有着强烈的收费冲动的,还有北京、杭州、南京等城市。这引起数量日增的私家车主的忧虑,没人愿意在车辆购置税、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之外再缴纳一笔拥堵费。

  收还是不收?怎么收?治理拥堵难道就没有比收费更好的解决办法?一系列问题考验着城市决策者的智慧与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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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许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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