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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单笔罚款2千可要求复议听证

大家车网 2007-07-13 00:00 来源:竞报 责任编辑 yangx   作者:

   记者昨天从交管部门了解到,《行政复议听证规则》已经在交管局范围内开始实施。根据这一《规则》,在接受交通违法处罚时,如果单笔罚款达到2000元,违法者又提出了复议,在复议过程中可以要求听证。

  罚款2000可要求复议听证

  按照《规则》的要求,如果对交管部门已经认定的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遵循程序、应否处罚或者处罚轻重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以及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具有其他需要听证情形的,可以听证。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按照《交通法》规定,交通违法处罚高限为2000元,因此,一旦司机接到2000元的罚单,又要求复议的,可以提出听证申请。”相关负责人表示,多项交通违法累计超过2000元不在其中。

  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听证

  如果当事人要求听证,应该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收到听证申请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通知听证申请人。

  同时,行政复议机构认为需要听证的,应当将听证决定及时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

  行政复议听证可以在行政复议机构设置的专门场所进行,也可以根据需要在有关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等地进行。

  行政复议听证由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人负责主持,并要穿警服。同时还要有一至二名行政复议机构工作人员协助。

  不能当面作证可提交证言

  听证时,申请人、第三人要求证人当面作证,或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应当在行政复议听证日前将有关证人姓名及其身份证明、作证的内容,以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行政复议机构。证人因故不能当面作证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行政复议听证过程中,申请人和第三人要求补充证据的,主持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准许或暂停听证的决定。

  行政复议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笔录应当如实记录听证情况,并由听证参加人核对签名或者按指印。拒绝签名或者按指印的,记录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并请有关见证人签名。

  行政复议听证主持人及参加人应当就听证情况提出各自的意见及理由,由案件承办人综合上述意见及案件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规则》提出,申请人、第三人或者其代理人不听劝阻,致使听证无法正常进行的,主持人可视具体情况予以训诫,宣布暂停或者终止听证。

  名词解释

  行政复议听证

  行政复议机构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根据案件需要,就行政争议的焦点问题,当面听取申请人、第三人、被申请人以及有关人员的陈述,或者组织上述人员进行质证,以查明案件事实,解决行政争议的行政复议工作方式。

  下列违法行为可罚款2000元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

责任编辑: 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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