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7-06-28 14:38 来源:爱卡汽车 作者:翟元
引自新华网消息,在距新的交强险费率调整办法实施还有2天的时候,今天保监局发布新规则,交强险费率调整将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浮动,暂不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挂钩。
在6月15日保监会下发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中规定:在上一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费率最高可下浮30%,而在上一年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费率最高上浮30%。
这一做法的出台,各方面反映强烈。部分专家学者对此既给予了肯定,但又表示了质疑,中大金融系教授黄伟指出:“交强险费率的裁定应与交通事故发生概率、交通事故赔偿金额有关,但与交通违法行为无关。”。而众多车主对此反映更加强烈。很多车主听到交强险费率要调整的事情后,都非常惊讶。通过计算发现,按照最差违章记录、1050元基础保费计算最高可交保费为:1050×(1+30%)×(1+30%)=1774.5元。“1050元的保费本来就高,如果再提高到1774.5元,保费就更高了。我们还怎么开车?”一位车主表示疑问。反过来算一下按照最高下调率、1050保险基础费率计算最低可交保费为:1050×(1-30%)×(1-30%)=514.5元。这之间最高相差达1260元,就目前北京的交通情况而言,很少有司机可以享受到这种优惠。更多车主仍在质疑保监会的这一举措。
新政策的实施,保保障了车主的部分权利,但对于交强险的改革,保监会和其他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多听区各方的声音寻找一条更好的解决之路。
责任编辑: 杨小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