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7-06-20 17:26 来源:爱卡汽车 作者:翟元
日前,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法鸣喇叭的通告》,决定从2007年6月1日起,在本市部分区域和时段,禁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指电动自行车、助动自行车)违法鸣喇叭。
规矩没商量
“禁鸣令是一项禁令,为什么就不能做到令行禁止呢?”市民张先生称,他平时也留心乱鸣号的现象,感受最深的还是许多驾驶员对“禁鸣令”的不以为然。张先生说,有些驾驶员有事没事就摁喇叭,问起时总有一大堆的理由,而且无人加以制止和处罚。久而久之,许多司机都认为禁鸣是件法不责众的事。其实在生活中,只要驾驶员多留意,许多喇叭声是可以消除的。
“禁鸣令”渐入人心
笔者观察,许多市民似乎并没有把交通规则看成是对自己人身的保护,而往往觉得是一种束缚。许多人习惯于从个人的需要去确定自己的行动。横穿马路、机动车随意调头、超速行驶……殊不知,这些行为不仅危及到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也破坏了他人遵守交通规则的前提。如果每位市民都能遵守交规,那么,禁鸣将不再是件难事。成功禁鸣的外地城市,均在宣传教育方面下了大功夫。
灯光提示代替鸣号
汽车喇叭并不是驾驶员唯一的语言功能,也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需要按喇叭的。有时候即使出于善意提醒也可以通过减速让行、减速慢行、灯光提示等方式,达到安全警示的目的。
■违反“禁鸣令”处罚办法
为了保证对违法鸣喇叭指认的准确性,要求交警在执法时必须正面面对违法鸣喇叭的车辆,用视觉与听觉共同“锁定”违法目标,以确保指认的准确性。同时,对于违法鸣喇叭、又无法当场拦截的违法车辆,交警一般会设两道岗,第一道交警负责找准违法鸣喇叭的车辆,然后通知数百米外的第二道交警进行拦截,并对违法鸣喇叭的车辆进行处罚。
对违法鸣喇叭的非机动车驾驶员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对长时间、连续多次及恶意鸣号的行为处200元的罚款;对于一般的违法鸣号行为,将处以100元的罚款;对那些必要的提示性的鸣号,根据实际情况作教育纠正处理。
■随意鸣喇叭的噪音危害
据有关材料显示:60分贝以下的声音使人感觉不太明显,60-110分贝的声音使人开始感觉难受,如果长期生活在分贝达80-100的噪音环境中,就会得“噪音病”,情绪、精神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至110分贝以上,噪音就会对人体产生各种损害,达到120分贝时,人耳就感到疼痛难忍。
责任编辑: 黄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