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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记录决定交强险 车主质疑条件太苛刻

大家车网 2007-06-20 11:31 来源:爱卡汽车 作者:翟元

1.有三种违法行为提高费率

  备受关注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方案,终于踢出了最后的“临门一脚”。6月15日,中国保监会网站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时间为6月25日。该草案规定,从7月1日起,交强险费率将与车主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录挂钩,上下最高浮动30%。若这一方案得以实施,浮动后的交强险最高保费将是最低保费的3倍。

  有三种违法行为提高费率

  草案明确规定,可享受浮动费率的是续保车主,根据其驾驶记录确定不同的费率。首次投保的车主完全按照现行的基础保费执行,上下均不浮动。

  交通事故情况和交通违法行为是交强险费率浮动直接挂钩的对象。不过,草案同时还规定,车主若发生无责事故,不会影响到交强险费率。而车主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影响到交强险费率的交通违法行为共有三种:闯红灯或逆向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一旦有以上三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在案,车主就要掏更多的钱为交强险买单。

  单项因素最高浮动30%

  草案详细规定了各种不同的交通事故情况和交通违法行为,对交强险费率浮动的不同影响:上一年度(均指保单年度)未发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下浮10%;上两年度还未发生事故的,下浮15%;上三年度及以上仍未发生事故的,最高下浮20%。反之,若上一年度发生两次及以上有责任交通事故的,上浮15%;发生有责任死亡事故的,最高上浮30%。上一年度每发生一次闯红灯或逆向行驶行为,上浮10%,最高不超过30%;无证驾驶上浮20%;酒后驾驶或交通违法行为五次及以上的,最高上浮30%。反之,上一年度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下浮10%;上两年度未发生的下浮20%;上三年度及以上仍未发生的,最高下浮30%。

  保费差价最高可达3倍

  保险公司确定投保车主可享受的费率时,只计算上年度已赔付的交通事故赔案和已最终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车主在续保时,若不久前已发生交通事故或交通违法行为而尚未结案处理的,本次保险费率不受影响。不过,结案或处理完毕后,相关情况会计入下一年度驾驶记录,对来年续保产生影响。

  交强险保费计算公式为:最终保费=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如果按照目前1050元的交强险保费计算,理论上最低保费为588元(1050×(1-20%)×(1-30%)),最高保费为1774.5元(1050×(1+30%)×(1+30%)),两者差价高达3倍。天安保险浙江分公司业务管理部的王先生告诉记者,由于交强险自去年7月1日开始实施,今年7月1日后续保的车主只有上一年度的驾驶记录,也就是还无法拿到588元的最低价。因此,今年续保交强险的最低保险费为850.元(1050×(1-10%)×(1-10%)),而最高保费仍为1774.5元(1050×(1+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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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可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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