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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答问:留假信息进黑名单

大家车网 2007-06-19 07:58 来源:爱卡汽车 作者:彭彭

1. 肇事方留下假信息 进“黑名单...

  对需要标画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固定机动车停车位置时,用石笔或粉笔在车辆的每个车轮外沿中心垂直于地面上标画“Т”形线。如果是多车轮的车辆,只需标画前后四个车轮即可。


制图 杨立场

  肇事方留下假信息 进“黑名单”后次年保费上调

  王先生反映:一旦发生小事故,自行要了对方电话等资料,又填写了《协议书》,可是事后发现对方提供的是个假电话号码,根本打不通,怎么办?

  市交管局事故处回复:如果事后发现对方留的是假号码,联系不上的话,还可以通过所记下的车号找到他,即使记下的车号是“克隆”号等假车号的话,这也不会影响保险公司先行理赔。事故中一方一旦发现对方留下的是假信息,就需报警,警方介入调查找到这名司机后,他的信息除了进入交管部门的“黑名单”库外,还将进入保险公司的“黑名单”库,届时他的保险理赔会受到影响,同时次年的保险费将上调。原来之所以会出现这种“不诚信”的行为,其实都是为了逃避赔付责任,但是现在保险公司实行先行赔付,所以不存在这种状况了。一旦提供假信息最后“东窗事发”的话,这么做的司机将得不偿失。

  现场伤情事后加重 以双方《协议书》为处理依据

  张先生反映:如果是骨折以上伤情,仍需由交警到场解决。我如何确定自己的伤情?如果是轻微骨折可能当时也不会察觉,伤情的依据是什么?

  市交管局事故处回复:轻微伤是指身体受到轻微磕碰或表皮擦伤。有些司机在事故中看起来是受了轻微伤,但事后发现伤情加重,甚至致命时,应交由交警来处理。交警在调查处理时,之前双方在事故现场填写的《协议书》会作为基本证据,因此建议事故当事方在填写《协议书》时尽量写得详细一些。

  事故双方暂难确定责任 不及时挪车方罚款200元

  张先生反映:事故发生后,如果有一方死不承认责任,双方僵持不下该怎么办?因为这时候挪车了,那事故现场的痕迹等证据就没了。

  市交管局事故处回复:只要是符合挪离现场的小事故,当事双方必须挪离,如果有一方不承认责任,双方可以用石笔在现场标画后再挪离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等待交警的处理。如果坚持不挪车影响交通的话,即使不挪车方本来是不用负责的司机,等交警到达现场后,也会因影响交通受到200元的处罚。谁不挪就罚谁,两个都不挪就罚两个。

  画线耽搁较长时间 采取挪车措施时不予处罚

  黄先生反映:由于对画线不熟悉,画线用了较长时间,警察来了罚不罚?

  市交管局事故处回复:只要司机双方达成协议,自觉自行快速处理事故,并且正在采取挪车措施时,交警都不予处罚。此外,在快处办法实施的头几天里,交警会给司机们一个适应期,这个期间内将“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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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小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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