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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交强险律师当庭撤诉称目的是为固定证据

大家车网 2007-06-12 08:24 来源:爱卡汽车 作者:翟元

  指出交强险滚动着400亿元暴利的孙勇律师再次暴料:“交强险中的最高赔偿限额6万元是无效条款”。昨天下午,孙勇律师状告保监会最高赔偿额一案在市一中院开庭,具有戏剧性的是,原告孙勇在拿到保监会的第二份证据之后宣布撤诉。

  今年4月,孙勇开始与交强险叫板,挑起连环案,三纸诉状起诉保监会。刚刚推行一年的交强险一时间成为众矢之的。昨天,孙勇与保监会之间的官司首次开庭,孙勇要求保监会撤销最高赔偿额为6万元的限制。他认为这些钱不足以保证当事人的权利,而且与保险公司的获利也不协调。昨天,当保监会的代理人在法庭上拿出《关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行业协会条款费率的批复》这份文件后表示,最高赔偿额度为6万元是“有法可依”的,孙勇突然说:“我同意对方代理人的意见,这起案件确实不在法院管辖范围。我申请撤诉。”后来他向记者表示:有了这份批复就达到了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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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文件里只有保监会一家的公章

  经过半个多小时的等待,记者在法院门口采访了孙勇。

  记:您打这场官司,似乎并不是为了胜诉。目的是什么呢?

  孙:我起诉的目的就是要拿到这份证据。(孙勇打开公文包,拿出了由保监会提供的《批复》)根据法律,有关交强险的规定,理应由公安部、农业部、卫生部以及保监会四家联合批示。这份文件里只有保监会一家的公章。而且这份文件只是以新闻发布会的方式进行公布,它不是与公安部、卫生部、农业部联合制定的,也不是行政规章,甚至连规范性法律文件都够不上。显然,保监会于2006年6月19日通过新闻稿及其后的附件公布的交强险责任限额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应该是无效的。

  在我提出400亿利润的时候,保监会就给了公众一份假数据。我两次要与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先生面谈,他都对我不理不睬。我对保监会没有信心。如果提前让他们知道我要这份文件的目的,他们会不会与其他三部门临时进行协调,加盖公章呢?我不敢说。我用这种方式也是被迫的。

  记:下一步您要做什么呢?

  孙:我要拿着这份证据向国务院进行申诉,要求宣布该最高赔偿额无效。

  昨天,保监会的代理人拒绝回答有关最高赔偿额无效的问题。

责任编辑: 可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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