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7-03-27 00:00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作者 余美英 吴芳 作者:
《物权法》通过后,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将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最近通过的《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物权法这个有关车位界定的条款引发了一个新现象。记者目前了解到,物权法通过后京城出现了不少开发商突击卖车位的现象。除了北京万科的多个楼盘在促销卖车位外,朝阳北路沿线、望京地区、奥运地区等区域的在售楼盘近日的销售重心都“偏”车位。
现象 车位开始特价销售
从国外出差回来的刘先生上周回到万科星园的家,很奇怪地看到了小区里竟然有关于车位打折销售的通知,地下一层部分原价11.7万元一个的车位竟然让利8000元卖10.9万元一个,“特价销售”。到销售处打听,销售人员解释说推出“特价车位”是为了对车位的销售起带动作用。销售人员还告诉刘先生,北京万科的其他项目如万科青青家园等都做车位销售的促销活动。
对此动心的刘先生动了想买“特价车位”的念头,而朋友们却告诉他不用着急,因为“物权法出台后,许多开发商担心物权法实施给车位销售造成影响而在突击卖车位”。朋友们建议刘先生等10月1日物权法开始实施后再考虑车位的事情。
回应
万科星园:车位产权归万科
昨天傍晚,记者来到万科星园,小区内外并没有告示表明物业正在“促销”车位,但实际上,小区的车位出售价格降了8000元。
不过,很多业主对此并不知情。听说降价的消息,小区业主欧阳女士赶紧给老公打电话,因为她家的车一直处于“游民”状态。消息灵通的张女士倒是看到过小区物业发布的优惠信息,不过她表示已经忘了在哪儿看见的,物业也没有大肆宣传。由于小区物业将车位的租售事宜交给了房屋租售中心,记者以买房者的身份打探了一下情况。据工作人员刘先生介绍,整个小区只有地下车位,共有1700个,与住户的比例是0.7比1,目前只剩下300个闲置车位,其他均已租出或售出。“现在地下一层的车位是10.9万元,地下二层是8万元,比去年下降了8000元。如果是租车位的话,一个月500元。”刘先生称车位降价的优惠活动从年前就开始推行了,此举与物权法的规定并没有关系。“只不过是因为地产公司不想再为这几百个车位一直拖着了。”同时,他表示自己对物权法的规定也有所了解,这些规定对小区地下车位的租售情况并不存在影响,因为“小区车位的所有权都是万科房地产公司”,即使卖不出去,也不会按照新规定成为业主共有。
调查
卖车位缘于担心今后车位定价不能自己说了算
责任编辑: 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