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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办法》出 个人闯红灯罚50元

大家车网 2006-10-30 00:00 来源:大河报   作者:

    郑州市出台的《郑州市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日实施,对行人闯红灯、过街不走人行横道线、翻越交通护栏、斜穿马路、不走人行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将与个人工资、奖金和单位的文明称号“挂钩”。
    《办法》今日实施
    《办法》规定,违法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将给予口头警告;违法情节较重的处以5元-5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确系无法交纳罚款的,由值勤民警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

据悉,《办法》出台前,郑州市文明办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数易其稿,对之前发布过的征求意见稿中有争议的措施进行了修改。比如,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对违反交通法的一般行人,交警可以用“看宣传片”、“举小红旗”、“单位领人”等方式进行处理,部分社会人士和市民从法律和人性的角度对此提出了质疑,新出台的《办法》都做了修正。
    对低保人员人性化处理
    《办法》规定,对城市低保人群、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从人性化角度出发,以警告、教育为主。删除了原来征求意见稿中“低保人员、下岗工人交通违法与相关待遇挂钩”等内容。

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办法》要求以批评教育为主,不予处罚;已满十四周岁的,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罚款。学生闯红灯,将纳入其综合评定。

责任编辑: 吴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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