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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社会机构可申请取得安检机构检验资格

大家车网 2006-06-15 00:00 来源:中国汽车消费网   作者:

  车辆安检不再麻烦,不久以后你只需将车开到就近的检验机构就可轻松完成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14日,记者从四川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研讨会上获悉,我省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及监督管理工作已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质监部门移交,今后,我省将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这就意味着规划内任何一个独立法人均能申请成立机动车安检机构。

  据了解,我省目前有58条汽车检测线、27条摩托车检测线的资格认证及监督管理工作由省交警总队移交省质监局。省质监局特监处有关人士介绍,随着我省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多,目前已有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逐渐将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为此,省质监局将根据需要增加一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为了方便群众送检车辆,避免重复建设,新建车辆检测机构会尽量考虑各片区的需求,在地域上平衡布置。

  哪些社会机构可以申请安检机构检验资格呢?省质监局副局长张利民告诉记者,申请取得安检机构检验资格应当具备以下9个基本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2、取得计量认证证书,并在认证合格有效期内;3、安检设备已经经过国家机构认证,并在有效期内;4、有严格完备的工作管理制度,完整的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和规程等技术规范文件资料;5、具备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信息联网的设施;6、有12名以上具有资质的技术人员;7、有停车场地、行车跑道、检验制动器的驻坡台;8、检验厂房宽敞、检测线布置合格;9、拥有所需的各类监测仪器设备。

  张利民同时强调,目前质监部门已全面负责安检机构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如遇到安检机构的不合法行为,委托人应及时向质监部门投诉。

责任编辑: 孟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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