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3-12-19 09:44 来源:津报网 作者:综合报道
丢失牌照继续驾车上路,车上悬挂的临时牌照非本车信息,拿着漏检驾驶证还在驾车,这样的行为都在违法,您清楚吗?近期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机动车漏检、驾驶证漏审等违法行为多发。警方在调查后发现,不少市民之所以违法竟然是因为对法规理解有误造成的。
误区:临时牌照随便找一个就能上路
市民购买新车后,在部分具备条件的汽车销售单位可直接办理临时牌照,也可持购车发票、合格证和本人身份证等到所属车管分所申领临时号牌(不需驾车前往)。临时牌照粘贴在车辆前、后风挡玻璃的右上角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交管部门提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临时牌照上路的,将扣留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记12分处罚。同时,应该注意的是使用过期临时牌照也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可处200元罚款并记12分处罚。
误区:有驾驶证就能驾车,是否逾期不重要
驾驶证有效期一般为6年,且驾驶证正证上都标注着有效起始日期和有效期限,驾驶证副证同时签注有换证日期提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办理换证手续,逾期未换证的,一方面,如果过期后仍然继续驾驶车辆上路将面临200元罚款,另一方面,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其机动车驾驶证还将被交管部门注销。
误区:车辆没年检也能继续上路
据交管部门介绍,11月份全月,查验交警就查获280起机动车漏检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不按规定年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可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同时,根据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误区:牌照丢失未补领继续上路
每年夏季大雨过后,总能看到不少丢失牌照的机动车在路上行驶。在遇到交警检查时,不少驾驶人会以牌照丢失未领或是正在补办中为借口,以此拒绝接受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牌照丢失等不能成为不悬挂牌照违法上路的借口。如遇车辆牌照丢失或损毁,车主应及时到车管部门办理补领、换领手续,同时,补领、换领牌照,不必驾驶机动车到场。按照规定应悬挂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否则,同样将面临被记12分、罚款2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