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3-01-05 15:24 来源:搜狐汽车 作者:张晓勇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于日前正式发布《公安部令第123、124号》,详细解读了从2013年1月1日年起开始实施的公安部令第123、124号,内容涉及驾照申请、驾考变化、驾照使用、校车管理、违法扣分等方面。
搜狐汽车用车频道汇总123,124号部分新规定,给将要参加机动车考试获取驾驶执照的朋友和开车“不检点”的车主做个参考。
一.123,124号令中有哪些新规定
1.驾驶证丢失后补领需要多长时间?
2.哪种行为会被终身禁驾?
3.对于疲劳驾驶如何记分?
4.两次闯红灯就会记12分吊销驾驶证吗?
5.申请人在申领驾驶证中有隐瞒、欺骗等行为的,有什么法律后果?
驾驶证申领人要如实申报身高、自己的年龄、身体健康情况,参加规定的考试通过后可取得驾驶证。
二.考试科目变化
1.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主要变化?
以下针对小型汽车、大中型客货车考试科目进行一下说明:
科目一考试:将原来的考试科目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第二部分则为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
科目二考试:大中型客货车增加模拟高速公路、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还有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考试。
针对小型汽车的:
小型汽车取消桩考移库要求以及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使用不多的考试项目。
科目三考试,增加了加减档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3个考试项目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对于小型车随机抽取20%以上的学员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2.跨年度考试怎么办?
123号令实施前以合格的考试成绩(包括桩考)有效。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试。
对2013年1月1日之前通过科目二桩考但是未完成其他项目考试的,1月1日后继续参加科目二考试时,可以不再参加桩考或倒车入库项目的考试。
总结:新号令的发布让小型车驾照考试的内容及规范进一步靠近日常使用,对大型车的要求更加严格,而对跨年考试的解决办法也做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