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10-18 15:44 来源:网摘 作者:
初次申领
1、法律依据: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71号令)第十一条年龄条件、身体条件和第十二条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及第十三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的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前款)。
2、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1)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症、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2)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3)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5)驾驶许可依法被撤消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办事群众需交验的资料:
(1)数码照相
(2)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4、受理时限
(1)车管所对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在申请人预约考试后三十日内安排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三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2)依照71号令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预约科目二的时限为: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3)依照71号令的二十七条的规定,预约科目三的时限为: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报考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六十日后预约考试。
(4)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合格后,车管所应当在五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关键词:驾校 责任编辑: 王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