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学车4个月后,学车心切的彭先生不仅没有等来驾照的理论考试,要求退钱还被驾校扣了一半学费。
程通驾校并未接受彭先生报名
今年4月底,彭先生在白云区石井街程通驾校交费6000元报考驾照。他称驾校一直没有安排理论考试。8月底,彭先生要求退款,驾校按照报名时签署的合同,扣除两成违约金以及其他经济损失共计3000多元,只退回2700余元。
程通驾校某负责人称,4月份确实接到过彭先生的报名,但是公司限制收表,所以并未接收该学员。程通驾校的教练与彭先生私下商量,将其转入另外一驾校学习,称是程通驾校的子公司。因此,彭先生并非程通驾校学员,驾校从未帮他安排任何事务。该负责人还表示,8月25日车管所放位,彭先生所报名的驾校安排其在9月3日理论考试,但他于8月26日在网上取消了考试,要求退学退款。因此,驾校按合约收取了20%的违约金、1800元交表费、250元体检费等,退回2700余元。
当事人被“卖”猪仔蒙在鼓里
彭先生则告诉记者,他当时是在白云区石井街石槎路程通驾校报名,期间没有人与他商议转入另外驾校,退还的学费也是在程通驾校报名点领取的。同时,彭先生表示,驾校也从未帮他安排理论考试,他于8月26日退学时,在网上查询
发现自己前面仍排有1000多人。“根本没人通知我9月3日去考试”。
因退学后必须本人到车管所注销个人信息,工作人员要求彭先生提供驾校信息,他报出程通驾校,对方称查不到。向驾校询问后,才知道自己被“卖”到了另外一家驾校。
律师双重扣费涉嫌霸王条款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周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方可要求违约方提供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按照实际经济损失为准,也可以按照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收取。一般来说,违约金不可超过标的的20%,若违约金低于当事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可适当调高违约金。但是,经济损失和违约金不可以同时主张。
在本事件中,驾校的实际经济损失为1800元交表费和250元体检费,共计2050元。虽然超过了合同中规定的标的20%,即1200元的违约金,驾校仍可按照较高金额获得赔偿。但驾校同时扣除2050元实际经济损失和1200元违约金是不合法的,彭先生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驾校退回重复扣取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