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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逃生应尽快"逃离"误区 更好保护自己

大家车网 2012-08-13 09:30 来源:网摘 作者:

  7月21日,暴雨致使我国北方大部分地区发生水灾,很多车辆因此被淹。特别是一些车主因不知该按照哪些操作规程进行自救而丧生,引发许多人对汽车水灾防控及应急措施的关注,有些汽车厂商甚至和媒体联合开展了“砸窗试验”,以求证最佳的逃生工具。反思这次水灾事件,一些汽车研发和技术人员认为,缺少应急逃生配置、缺乏深水“涉水”实验、缺乏水灾应急知识普及教育、缺少相关技术标准约束,是掣肘汽车“深水逃生”的四大关键因素。

  首先,从汽车本身构造来看,应急逃生的防水装置配置较少,成为制约汽车“深水逃生”的因素之一。“较之火灾预防和火灾控制措施,水灾预防是汽车安全防范中的薄弱环节,或者说以前注意较少。”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标准室工程师刘瑞介绍,汽车本身构造就具有一定的安全性能,包括主动安全预防性能如防锁死刹车系统ABS;被动安全预防措施设备如倒车雷达、安全气囊装置等,但这些设备一般都是用于车辆行驶中或发生事故时的安全保护措施,而对于发生水灾时的安全保护措施装置,可见的部分较少,目前可知的水灾应急救援的设备就是汽车辅助安全设施工具包中的一些锤子等“原始工具”。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汽车中使用的材料大都和防火材料有关,如塑料、电子设备、皮革或布料内饰件等,这也是许多汽车整厂要求零部件企业要进行燃烧材料或烟密度等试验的原因。

  其次,从设计和实验环节看,涉水试验“浅”,缺少“深水实验”。据沃尔沃汽车(微博)中国区研发中心检测工程师路东介绍,由于汽车在使用中被水淹的案例较之火灾、道路行驶、材料使用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少,因而在汽车的设计阶段,对于一般的非特殊用途的汽车而言,就很少有“深度防水”这方面的专业设计。一些企业介绍,按照惯例,整车企业大都会做一个这方面的“涉水”实验,但这个实验的象征性意义远远大于实际意义,其实验的水深一般都在500毫米到700毫米之间,很少会考虑在暴雨、泥泞路况等这种恶劣环境下的“深水涉水试验”,更不要说在今年这场多年不遇的水灾环境下做实验了。

  再次,在宣传普及水灾防范及应急知识方面,汽车企业也缺乏主动性。相对于火灾预防和控制措施,许多汽车生产企业在汽车上市时,也总是关注汽车其他方面的安全性能及应急救援措施,如轮胎打滑、无线寻呼,包括火灾防范和应急救助知识的宣传,甚至使用的安全应急设备中就配有手提式灭火器,却很少注意到水灾预防和控制情况。就是工具包中的水灾应急救援“原始工具”,也很少看到4S店里的专业人员讲解或介绍。正是由于汽车企业在相关的应急逃生安全预防知识中缺乏具体的自救操作规程,所以才有了这次水灾之后的“砸窗自救试验”:有人摸索用汽车座椅上的“头枕”、有人尝试用汽车内附工具中的“拖车钩”、有人使用铁锤。但到底“水下砸窗”有没有实际效果,汽修专家潘旭东明确表示:“暂没有专门的实验实践证明。”

  除此之外,在相关标准规定中,也很少看到有水灾应急逃生方面的配置要求。作为汽车标准领域的研究人员,刘瑞说,在目前可知的国标或行业标准中,包括消防、油罐、医疗救护等300多种专用车的统一标准中,几乎没有一项条款提到过汽车水灾防范措施或技术要求,即使是客车或公交中配备的安全锤,也是企业行为,由于缺少强制性规定,因而很难引起生产企业或消费者的重视。一些水灾应急救援知识和要求,只是散见于“民间”的各种驾驶安全的培训课程当中。而对于火灾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一些标准却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规定“客车要装备灭火器”;《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还专门设置了“火灾预防和火灾控制措施”条款,要求车辆配置灭火器等设备,并在“应急逃生配置”方面,规定最大规格校车应有6个应急门、应急窗和撤离舱口。

  我国的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一亿,汽车安全牵系千家万户,汽车是个移动工具,各种车辆不同,各地路况不同,人员素质不一,许多不同因素叠加在一起,就可能导致各种汽车安全事故的发生,刘瑞认为,当务之急是应把水灾应急救援知识上升为强制性标准内容,才能最大限度内减小事故发生时的受灾损失,确保人员安全。针对不同安全防范事项,未雨绸缪,事先做好车主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而不是让车主遇到紧急情况时困在车内无知、无奈地“撞玻璃”。

责任编辑: 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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