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5-30 00:00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综合报道
引言:6月1日起,最新修订的《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下简称“新规”)将开始实施。除警用、抢险等特种用途摩托车外,禁止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以及发动机排量在150毫升以上的两轮摩托车在本市中心城区道路上通行。“继火三轮之后,电三轮被明令禁止进入城区。”昨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解读新规,详解相关禁行、限行措施的具体内容。
市公安局交管局昨详解6月1日起施行的《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
6月1日起,最新修订的《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下简称“新规”)将开始实施。除警用、抢险等特种用途摩托车外,禁止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以及发动机排量在150毫升以上的两轮摩托车在本市中心城区道路上通行。“继火三轮之后,电三轮被明令禁止进入城区。”昨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解读新规,详解相关禁行、限行措施的具体内容。
电三轮禁入中心城区
“老年骑游”也不行
新规解读 相比现行的规定,新规最突出之处在于明确了电动三轮车的机动车属性,并禁止其进入中心城区。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法制科负责人介绍,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此次新规清晰定义了摩托车“包括燃油、电动或以其他动力装置驱动的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和两轮轻便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明确电动三轮车的机动车属性。对电动三轮摩托车的机动车属性进一步明确,为依法取缔电动三轮车违法上路强化了执法保障。
依据新规,市民俗称的火三轮(燃油三轮车)、电三轮(电动三轮车),都在禁入之列。“一些打着‘老年骑游’旗号的三轮车,如果是电力驱动,也在受禁之列。”同时,火三轮、电三轮都将依法纳入机动车管理。
两轮摩托排量
放宽至150毫升
新规解读 相比现行规定,新规对两轮摩托车的排量要求也有所变化,“准入”门槛由125毫升放宽至150毫升。
该负责人说,在过去摩托车发放入城证排量控制在125毫升以下的基础上,新规适当放宽限制,明确了除警用、抢险等特种用途摩托车以外,禁止发动机排量150毫升以上的两轮摩托车在本市中心城区道路上通行。“排量150毫升的不受禁,超过150毫升就在受禁之列。”
未受限摩托车
仍需持入城证
新规解读 新规6月开始实施后,将继续实施摩托车“凭证入城”,除规定的禁入摩托车外,其余摩托车需持入城证进入中心城区。
据了解,在从1997年开始实施的现行规定中,就明确表示对于城区摩托车“运行总量从严控制,限量办理入户手续”。交警提醒,新规6月1日开始实施后,将继续实施摩托车“凭证入城”的措施,除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以及发动机排量在150毫升以上的两轮摩托车禁入外,其余摩托车需进入中心城区的,需持有入城证。
交警特别提醒,新规实施后,没有入城证的摩托车限行范围将扩大至中心城区。
摩托违禁入城
罚100元记3分
新规解读 新规实施后,摩托车违反规定进入中心城区的,将按违反禁令标志的行为,罚款100元、记3分。
交警指出,在火三轮、电三轮中,无牌、无证驾驶的行为较多。由于这两类车辆都已纳入机动车管理,司机无证驾驶的,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拘留。驾驶未登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处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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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3000余摩托持入城证
根据市公安局交管局提供的数据,截至2011年底全市摩托车保有量已达93万辆,其中,中心城区范围内7万辆,而郊区(市)县已达86万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法制科负责人透露,目前全市取得入城证的摩托车共有3000多辆,排量均在125毫升以下。
“中心城区”界定范围
依据《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中对“中心城区”的界定,中心城区是指“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五城区以及其他区(县)伸入外环路(绕城高速公路)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
“电摩”已列入立法调研计划
“关于摩托车的新规出台了,会不会对超标电马儿也按机动车进行管理?”针对市民关心的话题,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按照新规,电动自行车以及残疾人机动车轮椅车依法属于非机动车范畴,依法纳入非机动车管理。至于所谓的大功率“电摩”,由于目前国家相关标准正在修订当中,相关问题已经列入我市立法调研计划。
责任编辑: 孟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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