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5-16 00:00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综合报道
引言:从昨日起,成都交警开始对违禁停车行为启动“扣分”处罚。对于在设有禁停标志的路段停车的,交警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行为,一律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在人民南路三段非机动车道占道停车的杜先生,昨日领到了违禁停车扣分的“第一单”。
昨日,杜先生在人民南路三段非机动车道违禁停车,被罚款100元扣3分
从昨日起,成都交警开始对违禁停车行为启动“扣分”处罚。对于在设有禁停标志的路段停车的,交警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行为,一律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在人民南路三段非机动车道占道停车的杜先生,昨日领到了违禁停车扣分的“第一单”。
禁停路段 司机在车上也不得临停
目前,交警已在人民南路(天府广场至二环路人南立交)、人民中路(天府广场至人民中路万福桥路口)、人民北路(人民中路万福桥路口至人民北路火车北站路口)、蜀都大道西段(天府广场至二环路成温立交桥)、蜀都大道东段(天府广场至二环路双桥立交桥)、红星路全段(科华南路棕树跨线桥至府青路立交桥)、西大街(人民中路太平洋全兴店路口至二环路营门口立交桥)和东大街(顺城大街人民东路路口至盐市口至二环路牛市口路口)等8条主干道设立122面禁停标志。这些路段的禁停标志,均为“禁止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标志,其图案为蓝底红圈内含红叉。“驾驶员在车上,没熄火,但停在路边没动,就算是几分钟,也算临时停车,如果在禁停范围内,也可能会面临处罚。”交警表示。
提醒:上下乘客须即停即走
交警提醒,已设立122面禁停标志的8条主干道上,有“即停即走”标志范围内,驾驶员不得离开,乘客上下车后车辆马上离开。交管宣 成都商报记者 张漫 王圣 摄影记者 卢祥龙
责任编辑: 孟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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