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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请绕行—修车猫腻调查 消费维权支招

大家车网 2012-01-10 08:14 来源:网摘 作者:

  北京律师易胜华驾驶朋友的一辆进口轿车,外出参加婚礼。不料,这辆轿车的一个尾灯灯罩竟被鞭炮炸了个洞。易律师请朋友到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维修进口轿车,结果修灯罩变成了更换整个车灯,多花了数千元。易律师和朋友都觉得很冤枉,他们与进口轿车生产厂家较起真。近日,记者通过采访发现,汽车维修的名堂很多,一些汽修公司为了谋取暴利,在修车过程中隐藏了不少“陷阱”。当消费者在修车过程中遭遇“陷阱”,该如何维权呢?

  

  2011年9月的一天,易律师驾驶朋友的一辆进口轿车,外出参加婚礼。提起该进口轿车受损的经过,易律师回忆说,当天的婚礼办得很热闹,现场还放了几挂鞭炮,没想到有爆竹弹起落在进口轿车右后尾灯上,把灯罩炸了个破洞。

  “灯罩受损不太严重,破洞只有一元硬币那么大。”易律师说,他请朋友到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维修进口轿车,这家汽车销售公司是该进口轿车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易律师的朋友对维修人员表示,只需要更换受损灯罩就行了。可是,维修人员却表示:“没有灯罩可换。”

  听维修人员说要更换整套车灯总成,易律师的朋友觉得很惊讶。易律师的朋友强调说,“我的车灯是好的,没必要换整套车灯。”但是,易律师的朋友没有说服维修人员,只得按维修人员的要求,更换了进口轿车右后尾灯的整套车灯总成,花费3800多元。

  事发后,易律师经过多方查询,发现换个尾灯灯罩没有那么贵。“我们多花了数千元。”易律师对记者说,受损灯罩是塑料壳做的,换个灯罩仅需要几百元。易律师和朋友都觉得很冤枉,他们与该进口轿车生产厂家较起了真。

  易律师代表进口轿车的车主向国家工商总局投诉生产厂家,相关工商部门已经对此事展开调查。易律师认为,上述汽车销售公司以“没有灯罩可换”为由,为消费者更换整套车灯总成,是利用自身优势地位“过度维修,强制消费”的行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该汽车销售公司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致使消费者承担了不合理的费用。

  易律师还说,由于该汽车销售公司是进口轿车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商,在授权范围内销售进口轿车,二者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生产厂家应当对该汽车销售公司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易律师表示,他已经接受进口轿车车主的委托,准备对生产厂家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多收取的维修费3800多元,并增加一倍的赔偿金3800多元。“我们打官司不是为了钱,关键是要生产厂家认错。”易律师说,车主还要求进口轿车生产厂家公开赔礼道歉,并承诺不再对中国消费者进行“过度维修”。

  

  记者拨打进口轿车生产厂家的北京一家经销商电话,负责维修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无法单独为该进口轿车更换右后尾灯灯罩,只能更换整套车灯总成,因为生产厂家没有提供单独的灯罩配件。

  记者追问进口轿车车胎被扎该如何维修,这位维修工作人员说,“我们不会建议车主补胎,因为补胎会影响进口轿车的安全性。我们可以为车主更换整个车胎。”

  记者拨打生产厂家的客服电话,就上述进口轿车是否存在过度维修进行采访。自称姓姜的客服工作人员回答说,“我们有相关部门负责此事,有关人员稍后会与您联系。”记者留下了联系方式,该生产厂家的公关公司刘女士回复说,对于该进口轿车的维修不属于“过度维修”,维修人员只能更换整套车灯总成,因为没有单独的灯罩配件。

  

  与易律师的修车经历相似,刘先生在北京买了一辆进口越野车。刘先生驾车在路上行驶的过程中,不小心轧到了尖锐的硬物。“车胎没气了,我才发现被轧了个小孔。”刘先生说,他将爱车送到北京一家维修点进行修理。

  刘先生要求维修人员进行补胎。可是,维修人员以会影响行驶安全为由,建议更换整个车胎。刘先生说,一处小小的胎面划伤,若更换整个车胎,就要支付维修费2000多元。

  “这个价钱太贵了。”刘先生说,他没有接受修车点的建议,而是选择了另外一家机动车维修公司提供车辆维修服务。这家机动车维修公司对该进口越野车受损车胎进行了补胎。刘先生仅支付了维修费300多元。后来,刘先生驾驶爱车外出行驶,并未出现过车辆异常状况。刘先生觉得非常气愤,他认为上述的维修点为了追求利润,开出高额的维修费,属于“过度维修”,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汽车维修的名堂很多,一些汽修公司为了谋取暴利,在修车过程中隐藏了不少“陷阱”。普通消费者往往很难看出其中的门道,只能白白吃了哑巴亏。北京的门先生在汽车维修行业有着多年的工作经验,他向记者揭示了一些汽车维修公司欺瞒车主的“陷阱”。

  

  

  汽修公司有一个重要的收入来源,就是利用汽车零配件规格、品种、生产厂家较多、价格悬殊巨大这一特点,从中乱收费。

  目前,市场上每款汽车都由很多零配件组成。汽车厂家不可能每样都生产,因此,会有大量的配套厂家为其生产,零配件生产厂家不同,质量也就不同,价格往往相差数倍。一些汽修公司为了多赚钱,将零配件以次充好,乱收费也就不奇怪了。

  门先生告诉记者,有些汽修公司大量购进低价的零配件,这些零配件的制作成本很低,但是汽修公司在为消费者维修车辆时,却按市场上的正价收钱。消费者分辨不出零配件的好坏,结果落入了汽修公司的“陷阱”之中。

  

  

  据门先生介绍,汽车上的零部件,除了部分一次成型的不能修复以外,其他大部分零部件都是可以修复使用的。但汽修人员常常劝说车主考虑拆除某个零件,还对车主说,这个零件不能用了,必须更换,因此车主往往要花几倍的冤枉钱。比如车辆的大灯灯罩破损了,换个小配件灯罩就可以了,可是维修人员会建议车主拆除大灯,重新安装新的整套车灯。

  车上更换下来的零部件,汽修公司维修人员往往当着车主的面扔在废材料堆里。可是,等到车主离开公司,维修人员又马上捡回来,经过再次修复、喷漆之后,又可以卖给别的客户。像电瓶、轮胎等部件翻新出售,已成为维修公司的又一个财源。

  此外,有的车辆发生的故障明明是小毛病,一些汽修公司故意夸大故障。维修人员在经过一番诊断后,会告诉车主需要更换总成,或者汽车需要大修。他们有时还吓唬车主,不换就影响安全,看你是愿意花钱,还是愿意冒险。车主为了保证行车安全,就会同意维修人员进行大修。这样车主在心理上得到了安慰,却钻进了汽修公司的“陷阱”。

  

  

  现在,一些车主为了节省维修费用,往往自己购买了零配件,再拿到汽修公司进行维修或者更换。车主认为只花了维修工时费,节省了不少开支。可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对于这样的车主,汽修公司维修人员还是有办法对付的。

  比如清理发动机,本来只需要一瓶清洁剂就完全够用了,维修人员张口就要两瓶。对于胶垫、螺丝等小零件,维修人员经常要求车主多买一些,用不完的小零件,就顺理成章地成了汽修公司所有。

  门先生还对记者说,个别汽修公司的维修人员在修理车辆过程中,趁着车主不注意,就会偷偷掉换车主自带的零配件,他们用八成新的零配件替换车主买的全新部件。车主以为自己少掏了修理费,实际上损失了全新的部件。

  

  

  

  当消费者在修车过程中遭遇“陷阱”,该如何维权呢?记者就此采访了丰台法院李志峰法官。李法官告诉记者,车主把自己的爱车送进汽修公司维修时,事先要注意保留关键证据,以免双方在修车后发生纠纷难以解决。

  车主保留证据有很多方法。车主驾车出行发生交通事故,可以用相机或手机拍摄事故现场照片。车主若随身携带了摄像机,还可以使用摄像机拍摄视频图像。这些照片、视频图像记录了车辆发生事故的受损程度,是车主维权的关键证据。

  车主发现爱车出现小毛病,比如车胎被扎了、车灯不亮了、灯罩破损了……也可以拍摄照片、拍摄视频图像,记录需要维修的零部件的受损情况。车主与维修人员商谈修车方案、修车价格、修车时间等细节时,可以进行录音。录音也能成为打官司的证据。

  

  

  车主到汽修公司维修车辆,买的是修车的服务。维修人员在修车过程中,从车上换下来的旧零部件,便会扔在一边。大多数车主都不会再理会这些旧零部件了。车主驾车离开汽修公司后,维修人员往往会自行处理旧零部件,有的旧零部件变成了汽修公司赚钱的工具。

  李法官建议说,车主在修车前要主动向维修人员说明,自己需要保留换下来的旧零部件,这样车主可以用旧零部件与维修人员换上的新零部件进行对比,以防维修人员以次充好。

  

  

  一旦车主发现爱车遭遇“过度维修”,或者碰到其他修车“陷阱”,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李法官介绍说,在此类案件审理中,车主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对维修过的车辆进行鉴定。法院会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做出专业的鉴定结论。

  车主与汽修公司争议的焦点主要围绕在,汽修公司对车辆的修理是不是合理的,维修人员收取的修车费是不是适当的。接受委托的鉴定机构能够对这些焦点问题进行鉴定,不过车主还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事故现场照片、修车时换下来的旧零部件等。

  鉴定机构是中立的第三方,它的鉴定结论对双方当事人都是公平的。办案法官会参考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报告办理案件。如果鉴定报告认定汽修公司确定存在“过度维修”,那么法官也会依法判决消费者胜诉。

责任编辑: 孟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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