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大家车网!
城市频道: 北京 | 上海 | 广州 | 深圳 | 杭州 | 宁波 | 南京 | 郑州 | 西安 | 长沙 | 温州 | 金华 | 慈溪 | 舟山 | 台州 |
全部地区
当前位置:大家车网 > 用车 >保养 > 维修养护 > 新交规只是国内“史上最严”而已 质疑多

新交规只是国内“史上最严”而已 质疑多

大家车网 2011-12-13 00:00 来源:腾讯汽车 作者:转载

引言:新交规只是国内“史上最严”而已 质疑多

被称作“史上最严”的新交规,近日来引发了无数的“吐槽”和“拍砖”。质疑声音如同鼎沸。焦点集中在对闯黄灯的处罚是否合法以及遇黄灯能否及时刹车方面。

这超出我的预料。我原以为,新交规中“车辆遇到行人过马路要减速停车”的规定,可能会成为争议焦点。因为现实中经常有车辆抢行人的绿灯。一朝行新政,能禁止住吗?那些司机能一夜之间变个人吗?

“闯黄灯”和“抢绿灯”,两者当然不是没有关联。但作为一个害怕过马路的行人,我首先要说禁抢绿灯的事情。

很遗憾,元旦以后这几天,我在通州家乐福附近过了一次马路,发现痼疾并没有明显好转。我想,这也许是现场没有摄像头和交警的缘故。但看了网上链接的扬子晚报的有关报道,才发现症结还不在这里。

扬子晚报的记者曾在南京街头现场采访。结果短短半小时内,竟然有5名司机在过斑马线时,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甚至有个司机看到有老人过街,竟然还加速。交警问司机知道不知道新交规,都回答说“知道,可没注意到这条”。

“没注意到这条”。这样的选择性守法,很值得回味。

交通法规调整的交通关系,无非就两类。一是车与车的关系,二是车与人的关系。是否避让行人,是车与人的关系;黄灯是否减速停车,更多涉及到车与车的关系。车与车相撞,彼此都受伤,谁都没好;车撞人,车即使受伤,也不会伤到哪里。习惯抢行人绿灯的司机,自然掂量出轻重,自然“没注意这条”。

这条“没注意”,那条又“难操作”,甚至“不合法”。是否真的“难操作”?公安部交管局人士指出,一般情况下,在路口时速度应不超过每小时30公里。如果是在这个速度范围内的话,只要驾驶人注意力集中,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行经交叉路口时减速慢行、谨慎驾驶,“抢黄灯”和追尾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至于我,虽然不开车,但我从另一侧面也能感觉出症结。比如,每次搭乘出租车,发现许多司机跟行人抢道的劲头很可怕,使我如坐针毡,虽然此时自己是坐车人,但很为车外的行人抱屈。建议司机慢行,通常得到的是斥责。你说新规过严,我感觉是放纵惯了。

再如,许多直行车辆慑于红灯,不敢抢行人绿灯了,但停在斑马线上,挡住了行人的道路。如果把黄灯当回事,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正是由于闯黄灯不受处罚,所以才不当回事。

避让行人“没注意”,禁闯黄灯“难操作”、“过严”。真担忧这仅仅是国内“史上最严”的新交规,是否会停留在纸面上。

法规作为一种维持秩序的工具,该宽还是该严,其实古代人早就已经找到了其中的规律:看当时的背景情况是治还是乱。乱世则严法,峻刑则简章。所以三国诸葛亮治理蜀国时被人指责过严、违背高祖刘邦的做法,而诸葛亮则反驳说,高祖刘邦开国伊始实行松绑政策,是因为之前的秦朝严刑峻法伤害了民众,以至于官逼民反。

具体到今日对闯黄灯的处罚是否适当问题上,我们要先看此前的黄灯在实践中起到了什么作用。据公安部交管局人士指出,黄灯的作用,原本是对司机以警示、对交通以缓冲。但是近年来在黄灯时区内发生了不少交通事故。是因为驾驶人将原本是警示灯的黄灯当成了“加速预告灯”,不减速反加速。结果毁车伤人。而“闯黄灯”处罚条款的目的是培养驾驶人在路口减速慢行的习惯。

矫枉自然要防过正。许多人指责新交规“过严”,称之为“史上最严交规”。我不是专家,对此难置可否。但我从电视和网上看到介绍了,据说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交规,包括禁闯黄灯在内,其实比我们更严。难怪许多中国司机出国开车总犯规。你说要求过严影响效率,美国车更多,他们的效率是否比我们低?说“史上最严”,其实只是国内“史上最严”而已,参照物是自己的过去。但过去还曾有“撞死白撞”的逻辑呢。中国的马路,能永久停留在“丛林法则”时代吗?

责任编辑: 陈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