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12-28 12:00 来源:网摘 作者:
引言:明年1月1日起驾考、记分全部按新标准实施
明年1月1日起,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将正式实施。昨日,深圳交警对重点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其中,驾考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驾驶证考试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试。2013年1月1日之前,学员已考试合格的成绩(包括桩考)仍有效。
在明年之前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原有记分标准记分。违法行为发生在2013年1月1日之后,产生的记分作为降级的依据。2013年1月1日起产生的事故和审验记录,作为降级的依据。
违章计分项目两大变化
总体而言,123号令实施后,记分变得更加严格。
1、新增了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
2、提高了部分重点违法行为的记分值。如冲红灯由3分增至6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由6分提高到12分等。
驾驶证考试内容变化
科目一:既考法律也考文明驾驶
“科目一”考试将拆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的知识;第二部分主要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等。两部分的考试试卷满分均为100分,90分为合格。
科目二:取消移库通过单边桥等内容
小型汽车桩考考试线路得到简化,改为倒车入库,取消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要求。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等两个项目调整至实际道路驾驶考试中。
调整后,训练和考试均为桩考、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等五项。
科目三:新增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里程
科目三增加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理论考试。第一部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项目增加了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3个项目。对小型汽车,抽取不少于20%的考生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新增加了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里程: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汽车不少于3公里。
补考:最多有五次机会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预约考试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关键词:新交规 责任编辑: 随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