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费率与行为挂钩 交强险费率最高浮动30%
大家车网 2007-06-19 07:34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根据去年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费率水平将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挂钩,也就是所谓的“浮动费率制”。交强险实施即将届满一年,机动车交强险费率到底如何变动?上周,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监管部门日前已基本制定完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机制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办法实施之后,摩托车和拖拉机的交强险费率仍暂时保持不变。据了解,根据办法规定,交强险费率上下浮动最大比例敲定为30%,主要与交通事故和违章记录两项内容挂钩。连续3年以上没有交通违章记录的车主,将可以享受到30%的优惠费率;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车主,再投保交强险时费率将会被提高30%。根据办法规定标准以五座家庭小汽车的交强险1050元计算,如果机动车没有违章记录与交通事故,新一年的交强险保费可少交315元。反之,如机动车出现有酒后驾车行为的,新一年交强险保费则将多交315元。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交通事故 上一个年度内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下调10% 上两个年度内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下调15% 上三个年度内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下调20% 上一个年度内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费率不变 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或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上调15% 上一个年度内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上调30% 交通违章 上一个年度内没有交通安全违章行为 下调10% 上两个年度没有交通安全违章 下调20% 上三个及以上年度内都没有交通安全违章 下调30% 上一个年度内一次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或逆向行驶 上调10% 上一个年度内发生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上调20% 上一个年度内发生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上调20% 上一个年度内发生饮酒(含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上调30% 上一年度内发生规定内道路交通违章行为五次(含)以上 上调30% 。(编辑 金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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