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大家车网!
城市频道: 北京 | 上海 | 广州 | 深圳 | 杭州 | 宁波 | 南京 | 郑州 | 西安 | 长沙 | 温州 | 金华 | 慈溪 | 舟山 | 台州 |
全部地区
当前位置:大家车网 > 用车 >保养 > 维修养护 > [政策]:10月1日 不贴“交强险”标志重罚!

[政策]:10月1日 不贴“交强险”标志重罚!

大家车网 2006-09-30 09:09 来源:网摘 作者:

源自:北京晚报

[政策]:10月1日 不贴“交强险”标志重罚!(0) 大家车网

从10月1日开始,司机们一定要在车辆风挡玻璃右上角贴上“交强险”标志。北京市交管局将在全市范围对粘贴标志的情况进行严查,民警在处理车辆事故和违法时,也会检查该标志。违反相关规定的车主将被依法扣车并处以交强险保费两倍金额的罚款。今年7月1日以前投保商业三者险而且保险仍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司机可以不粘贴“交强险”标志,但必须随车携带商业三者险的凭证。如果凭证已经丢失,需要立即到保险公司办理手续。否则,被查获后一样要交纳200元罚款并记1分。交管局副局长王立透露,3天之后,检查“交强险”标志将像检查酒后驾车一样,纳入交管局日常执法范围。“如果民警发现被查车辆应当投保却没有投保交强险,当场就会扣车。然后责令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去投保交强险,最后还要罚款交强险的两倍保金,普通5座小轿车的罚款金额为2100元。”王立说。如果车辆使用伪造、变造的“交强险”标志,除了接受以上的处罚之外,交管部门还要对当事人另外处以1800元罚款。如果车辆已经投了保险,而且标志随车携带,只是没有按规定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仍然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并记1分,驾驶人必须当场粘贴标志后才能被放行。但摩托车不受这一条款的限制。假如标志没有随车携带,交警也会扣留车辆,在车辆所有人到交通队提供了相应的保险标志后,车辆可以发还,但驾驶人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并记1分。交管局车管所表示,是否投保交强险,关系到车子能够通过年检并正常上路。据介绍,7月1日以前投保商业三者险而且在有效期的,可以参加机动车检验。如果商业三者险已过期,又没有投保交强险的,车管所将不予验车。王立副局长表示,10月1日之后,外地牌照的车辆同样要接受这一检查,凡没有粘贴标志,又提供不出有效三者险凭证的,也会被扣车并罚款。(编辑 金超)

责任编辑: 杨小枫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