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车时出车祸,修车花 4.5万元,车险拒绝报销,车主一发怒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江汉区法院受理此案。
去年5月10日,家住新华路的唐女士应车友之邀,自己驾车去汉阳参加“
比亚迪杯中国直线竞速车王挑战赛”,哪知在比赛过程中唐女士的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坏严重。
事后,唐女士修车花了4.5万余元,她将修车费的发票一一收集起来,送到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但保险公司说,根据《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车是在参加竞速比赛期间受损,不予赔偿。
唐女士认为既然给车买了保险,无论如何都该获得赔偿,于是到江汉区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要求对方赔偿。
【法院审理】
去年12月26日,江汉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限内,保险的危险程度增加时,被保险人负有通知保险人的法定义务,但唐女士在参加竞速赛时,并未告知保险公司,所以驳回了唐女士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