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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定损霸王条款 省钱的幌子不省心的事

大家车网 2011-11-07 09:01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

  这年头,汽车不是什么新鲜事物,车险的广告更是随处可见可闻。广告里说得好:买车险买的是一份“保险”,如今推出各种业务,“省钱还省心”。可事实也并非完全如广告说得如此让人心安。

  这年头,汽车不是什么新鲜事物,车险的广告更是随处可见可闻。广告里说得好:买车险买的是一份“保险”,如今推出各种业务,“省钱还省心”。可事实也并非完全如广告说得如此让人心安。最近,读者柳先生向记者投诉:保险公司从10月份开始又悄悄订了各种定损理赔新规矩,索赔起来真不省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不在指定点定损?

  不赔!

  柳先生的车辆撞花了,保险公司现场勘查结束后,柳先生自行前往品牌4S店定损。当他开车到4S店致电保险公司派定损员时却遭到了拒绝。投诉后,柳先生才得知,这是保险公司从今年10月份起执行的内部“新规矩”:为保障和合作维修厂的利益,保险公司指定用户到指定定损点定损,否则无法定损、无法理赔。这让柳先生觉得匪夷所思,现场勘察后,保险公司发给他的短信里很清楚地说明:不会指定定损和维修地点,为何出尔反尔。他表示:“一般保险公司的定损中心的定损额会比4S维修报价低很多,所以我才坚持在4S店定损。”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定损是保险理赔的关键步骤,谁来定损?去哪定损?这里面猫腻最多。今年初,佛山一公司的保险车辆发生事故,因为没有遵照保险公司指定的定损点定损维修,遭到拒赔,在高明法院对簿公堂后,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必须支付赔偿金。按照规定,保险公司这种私下指定定损点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但事实上,目前不少保险公司都有指定的定损或维修点,要求受损车辆到定损点进行定损维修,否则不予理赔。记者获悉,今年按照保监会的要求,保险公司不能再指定维修厂,但保险公司为了维护与合作维修厂的关系,还是私下指定定损点。“一般在哪定损就在哪里维修,这是惯例。保险公司现在的做法是变相地让客户留在他们指定的定损点维修。”某汽车品牌4S店的保险专员曹先生如是告诉记者,最近他也听到几位客户有类似的案例,由于保险公司定损员拒绝过来,所以最终还是被迫去指定定损点定损维修。

  [支招]在佛山的这桩案件中,法官指出,不仅车险定损点不一定非得保险公司指定,维修厂更不能由保险公司指定。作为小车主,定损理赔怎么方便怎么弄。如果有的4S店有理赔点,优先选择这类型的地方购买车险和定损,出了事,把车开过去,回头只管提车就OK。

  车险定损 十赔九不足

  买商业车险如何省钱,是很多车主关心的事情。就目前来说,各大保险公司的电话直销车险,报价普遍比4S店或代理点低。然而要留意的是,这买车险的钱省了,但接下来的理赔却未必能省下来。按照电话车险的规定,定损可以随意去任一维修厂定损,但基本是“十赔九不足”,即定损价格远低于实际维修价格,这一直是消费者被迫忍受的霸王条款。

  近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保险公司降低车险定损金额,是因为其使用副厂配件代替了原厂配件作为定损价格依据。定损时,保险公司按照内部的一份《常用车型零配件价格目录表》价格定损,这套价格与市场价差距巨大。而保险公司对车险定损员的考核指标与车险定损金额直接挂钩,如果不按公司要求按低价定损,定损员不仅收入减少,还可能丢掉工作。保险专员曹先生告诉记者:买车险时,即使是目前残值仅有四五万元的旧车,也要按十万元的新车价交纳保险费;但出了事却只能按旧车价理赔,这样的“霸王条款”在车险行业大行其道。

  [支招]一般定损员对维权意识强、比较懂行的专业客户,才会使用正厂件的价格定损。所以,如果你决定在4S店维修的话,定损时尽量回4S店定损,否则定损价肯定会低。

  定损价:实际理赔时小心“打折”

  也许你想从保险公司中赚一笔差价,在4S店定损定个高价,去其他维修店便宜修理,然后再问保险公司索赔,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使你顺利地拿到了保险公司的定损价和定损单,但注意,一旦没有遵从保险公司的“霸王条款”,可能你也无法拿到定损时应该理赔的金额。如果车辆是在4S店定损的,那么在定损单上,保险公司会明确作出如下“明示告知”:实际理赔价会“打折”。

  如太平洋车险如是规定:定损时按4S店价格标准而选择一二类维修厂维修,定损价格下浮20%,选择三类维修厂则下浮30%,如此类推。但反过来,如果你在一二类维修点定损,去4S店维修,价格却不会上浮。

  [支招]不想额外付钱或者跟保险公司吵架,那就在哪定损就在哪维修吧,谁让人家是霸王条款呢。

  记者观察:

  痼疾该除了

  对于保险公司的各种霸王条款,每年投诉案例屡屡翻新。但若干年过去,痼疾未被治愈,衍生出的花样层出不穷。如今,为汽车上保险,买的是一份安心,还是买一份气来受。从对车损险、涉水险、各种免责条款的解释,保险公司“霸王面目”一览无遗,不仅不断推卸责任,还让被保险人增加无名的负担。

  消费者屡屡与保险公司对簿公堂,尽管获胜,却无法铲除多年顽固存在的霸王条款痼疾,更难以撼动保险公司的地位和霸王姿态。如今,我们高喊油价、车价要与国际接轨,保险公司又何尝不需要与国际接轨?仔细解读下来,不得不说说相关部门的监管无力。譬如“高保低赔”这样的条约不仅被白纸黑字写在保险公司的格式合同里,居然还可在保监会官方网站看到相关批复文件,实在是贻笑大方。监管部门明明深谙行规,但如果不是多年来睁一眼闭一眼,只顾行业利益,任其发展,又为何有如此多的霸王条款衍生?

  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高达1.99亿辆,且还在维持高速增长,在这其中,保险公司已获取了巨额利润。如今国内是人保、太平洋和平安三家的天下,这也造成了行业的变相垄断。有垄断的行业就难言竞争和公平,更难以维护消费者的利益,然而消费者不是傻子。试想保险公司如今抛开了中介,自行推销电话车险,这就意味着保险公司越来越需要依赖“口碑”来生存,所谓的“霸王条款”无疑也会成为消费者反感和拒买的理由,最终损害的不过是行业利益。在日益增长的汽车保有量面前,保监会相关部门该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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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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