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9-03-10 00:00 来源:汽车内饰网 作者:
国务院在1月14日公布的《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中提出,从2009年3月1日到12月31日,国家将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换购轻型载货车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等,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而实施细则对补贴标准、补贴方式、车型范围等方面作出更为详细的规范。
在补贴标准方面规定,具有农村户口的消费者,在购买汽车产品时,将获得车价10%的政府补贴;而于上周突然被纳入“汽车下乡”范畴的摩托车产品,农民消费者在购买时可获车价13%的补贴。汽车、摩托车均在购买两年内不可过户。
跟“家电下乡”的分担比例相同,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承担80%和20%。补贴领取办法与“家电下乡”类似,即农民到指定地点购车后,持“补贴专用存折”并凭相关发票到指定地点领取。如换购车型,则需要出具车辆报废证明。
买车或换购车辆15个工作日之后,补贴款会从中央财政拨款到地方财政,再经过30个工作日,农民可到乡镇领取。
补贴车型范围上,包括微型客车、轻卡,不包括微轿车型。即农民仅在两种情况下才可享受购车补贴:一是新购微型客车可直接补贴,二是报废轻卡(含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
在车企的选择上,并没有采用“家电下乡”的招投标方式,而是只要获得汽车生产目录的企业,都可以提供下乡产品。虽然没设置准入门槛,但需要企业作出三项承诺:即价格保证、品质保证、公示相应的销售网点和服务网点,作出退出承诺。
据消息人士透露,服务网点是最薄弱的环节,因为涉及的汽车品牌较多,只要符合国家生产标准的企业都可以作为下乡的品种,因此要求企业作出承诺,包括不能涨价,不能降低配置、不能有坑害农民的情况,同时要求有这种服务网点,并且必须公示,只能做销售不能做维修,必须公示去哪里修。
“还建立退出机制,如果没做到前两点,经过几次还没有改正,就取消产品下乡的资格,甚至会把厂家的资格取消。”上述人士表示.
责任编辑: 陈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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