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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发14条国庆行车提示 遇事故勿围观

大家车网 2013-09-24 13:45 来源:报摘 作者:综合报道

  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涉及客车、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国庆节将至,市民朋友外出旅行增多,兰州交警将部分事故情况及有关交通安全注意事项编发成短信,提醒驾驶人和广大市民注意交通安全。

  1、9月15日,四川渠县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在下坡急转弯时,因严重超载206%导致刹车失灵、车辆向右侧翻,并将其右侧一辆大客车挤撞翻坠至桥下,造成21人死亡、7人受伤。交警提示:货车装载须符合要求,超载上路危害极大。

  2、9月15日,陕西武功县和山东东营相继发生因货车刮擦、追尾导致罐车所载危险化学品泄漏燃烧的事故,造成多车损毁,多人伤亡。交警提示:遇危化品运输车,请注意避让,并保持安全车距,切勿争道抢行、强行超车。发现危化品运输车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并迅速撤离至安全区域,切忌停留、围观。

  3、9月15日,安徽歙县一辆重型货车越过中心双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教练车相撞,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交警提示:驾车出行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道行驶,切勿占道抢行、逆向行驶。

  4、9月15日,广西河池一辆大客车驶出道路左侧坠下山崖,造成车上4人死亡、10人受伤。交警提示:行驶在弯多坡陡路段,要谨慎驾驶,注意减速慢行。

  5、9月16日,北京丰台一辆重型货车因驾驶人疲劳驾驶,在一施工路段撞上7名施工人员后,越过道路中心隔离带又与另一辆重型货车相撞,造成6人死亡、2人受伤。交警提示:驾驶机动车要注意劳逸结合,疲劳驾驶后果严重。

  6、国庆将至,在与家人亲友欢聚时,请您谨记,酒后驾驶害人害己,为了您的安全、家庭的幸福,以及他人的安全幸福,请您酒后莫开车,开车莫饮酒。

  7、国庆临近,各大旅游景点以及自驾游热门路线将普遍迎来流量高峰,景区道路往往路面较窄,弯多坡陡,驾驶人应格外小心,注意减速慢行,尤其不要在弯道停车。

  8、超员会导致车辆载质量增大,制动距离加长,发生事故的风险加大,并会增加事故的危害后果。交警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拒绝驾驶或乘坐超员车辆。

  9、请每位校车驾驶人时刻谨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指定路线行驶,坚决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闯红灯。

  10、遇校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打开停车指示标志,应遵守法规要求,主动在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相邻车道车辆需减速通行,不得鸣喇叭或使用灯光催促校车。

  11、在长下坡、崎岖山路等恶劣道路条件下,应使用低速挡,利用发动机牵制作用、缓速器等共同控制车速,避免长时间踩踏制动踏板导致车辆制动毂发热,引发制动效能降低甚至制动失效。

  12、秋季部分地区雨水较多,雨天行车请注意适当降低车速;在通过涉水路段时,应停车观察水情,在确保安全前提下保持低速稳定行驶,不急加速、急减速,不中途停车。

  13、危化品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应配备押运员,驾驶员和押运员应掌握所载运危化品种类、危害、处置方法等,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危化品泄漏、燃烧等,立即报警,同时组织周围车辆和人员疏散至安全地点。

  14、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应办理运输审批手续,严格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行驶,保持车况良好,按规定设置悬挂危险品警告标志并保持清晰,不违规装载、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闯禁行区,安全文明驾驶。

关键词:国庆行车提示   责任编辑: 郑人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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