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3-07-01 16:29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陈琳
昨天,北京市交通委运输局表示,从今天开始,未调改计价器、使用新发票的出租汽车一律不得上路运营。
本市从6月10日起开始执行出租车调整后的新租价标准,也就是“起步价13元、每公里2.3元”,由于出租车计价器调改工作需要有一个过程,因此从6月10日至6月30日,是出租汽车新旧价格并行阶段。也就是说,已调整计价器并更换价标的出租汽车按新价格标准执行,未调整计价器或未更换价标的按现行价格标准执行。从今天开始,全市出租汽车全部执行新价格,并全部使用新发票。
据市交通委运输局出租处介绍,全市6.66万辆出租车的计价器调改工作,在6月20日就基本完成,为了防止个别司机耽搁了计价器调改,计价器厂家还特别在杏石口路设场地,为司机“补漏”。如果今天起还有乘客在乘坐出租车的过程中,发现司机仍然出示的是旧发票,那有可能就是“克隆”出租车。乘客可拨打市交通委举报投诉热线96123,反映情况,工作人员将及时妥善处理。
可能有乘客问,如何分辨新旧发票?据记者观察,新旧发票的票面外观基本一样,但以前的机打发票上只能显示出租车费,燃油附加费和电召费发票是另外出示的。
此次新租价实施后的新发票,要将租车费、燃油附加费和电召费统一到一张发票上,将出租车费和燃油附加费在计价器里统一设定,如果是电召订单,出租汽车驾驶员要预先按下电召按钮。因此乘客拿到手的发票会显示三项内容,除了出租车费,还新增了燃油附加费、预约叫车服务费两项。
此外,新发票还增加了为合乘乘客分别提供发票的功能,实现了多票分打,按照合乘里程收费标准60%收费,最多可为同时合乘的四位乘客分别提供发票。
关键词:北京出租全部用新价格 责任编辑: 王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