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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访有关停车问题 为您揭秘乱收费现象

大家车网 2013-04-16 09:42 来源:新京报 作者:卢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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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论是繁华的商业路段,还是普通的住宅小区,常有市民反映车位难求。于是,乱停车、乱收费等现象随之产生。近日,记者就走访了居民区、普通道路两侧、西单商业区等北京多个路段,寻访有关停车的问题。

  现象1:备案过期停车场仍收费

  3月23日,朝阳区沿海赛洛城小区间的百子湾南一路,数百米长的路两侧停着上百辆车,每隔约百米便有一名停车管理员坐在路边。

  根据收费公示牌显示,该处停车第一小时6元,第二小时9元,经营单位为北京中联安达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范围名称为“赛洛城百子湾家园中街西侧道路105个”。

  一名女性停车管理员见记者打算停车,便走上前指挥。记者以周边小区居民身份询问价格,对方表示,停一天20元,办证的话一个月400元。被问及收费依据,对方称:“这个价是我们自己定的。”记者追问,其公司是否知道该收费价格,该管理员支吾几句后说,“那我就不清楚了,我只是个打工的。”

  见记者欲离开,这名停车管理员说:“你如果嫌贵,可以再往东去,那边也是我们的人,他那收费便宜。”

  按照其指引,记者驱车向东百米,来到紧挨着沿海赛洛城的百子湾家园小区外。一名男停车管理员表示,办证的话停车每月150元。

  对于同一条路为何收费不同,该管理员表示,此处一片均为经济适用房,收费便宜,而沿海赛洛城那片为商品房,因此收费较贵。

  回应

  记者致电北京中联安达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其公司去年年底去续办该处的备案,前段时间,朝阳区市政管委给公司回函,“说我们提交的证件齐全,让我们多少个工作日后去取备案证,但到现在,管委那边一直没把备案证办下来。”被问及未拿到备案证为何便开始收费,工作人员称:“我们都有回函了,就说明可以收费了。”

  记者拨打朝阳市政管委热线,根据公示牌上经营范围查询,工作人员查到的为“赛洛城 百子湾家园中街西侧路路侧占道停车场南侧35个北侧35个”,实际车位为70个,而该停车场的备案有效期截止到2012年5月25日,未查询到该公司继续申请备案的信息。

  朝阳市政管委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停车管理公司续办备案的,只有在取得新的备案号等相关审批手续后,才具有收费资质,否则则为违规收费,建议向城管举报。

  4月12日,记者向南磨房城管分队反映情况,对方表示会前往查看并回复。但截至昨晚,记者未接到对方回复。

  现象2:收费价格 停车场自己定

  3月23日下午,朝阳区青年路29号院4号楼东北角,记者将车停在路侧,询问停车价,一名着便装的光头男子走上前表示,停在路侧每小时收费6元,停在人行道上每小时5元。

  得知记者要停一个小时,光头男子表示,收费10元。

  “刚才还说6元,为何又改口涨价?”

  光头男子回答:“你说只停1个小时,超时怎么办?先交10块钱。”

  记者查看路侧的收费公示牌,上面显示,此处收费标准为小型车白天1.25元每15分钟,经营单位为北京飞达停车管理服务中心,范围位置为朝阳区姚家园路114号。

  “牌子上写的是每小时5元,和你说的价不一样。”面对记者的追问,光头男子转身就走,并高声喝道“你这么麻烦,别在这停了。”

  据该片一名身着制服的停车管理员介绍,光头男子为该停车场的经理。收费牌是以前立的,此前收费是按这个价格,可后来原先收费的人揣着钱跑了,老板赔钱了,所以现在路侧按每小时6元收取。

  记者又找到光头男子,询问人行道是否允许停车。该男子表示,人行道上以固定车位为主,“你没看,都装上地锁了,包月300元,你要是居民收你260元。”该男子随后表示,即使想停在人行道,也已无车位了。

  回应

  北京市发改委价格举报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停车场以超过公示牌上的价格收费是违规的。

  针对在人行道上设停车场情况,朝阳区市政管委工作人员查询后表示,该停车场路侧停车位有备案手续,并表示停车场只能在路侧收费,人行道上不能停车,在此设立停车场是不合规的。

  现象3:不要发票 停车费可优惠

  3月22日,丰台蒲芳路,路两侧均有一名身穿制服的停车管理员来回巡视。

  记者刚将车靠在路北路侧,一名管理员便走上前。据其介绍,此处停车第一小时10元,第二小时15元,该报价与收费公示牌上一致。

  “你停多长时间?”停车管理员问。

  记者表示打算停2个小时。停车管理员随即说,“你给20吧。”

  但当记者向其索要停车发票时,管理员改口称,如果要发票则不能优惠,两小时收费25元,“你不要发票,20块钱随便停。”

  4月6日,在龙潭湖公园北侧的夕照寺街,路西侧画有停车线,并有两名身着制服的停车管理员在收费。

  一名管理员表示,在此处停车1小时10元,2小时25元。

  记者以收费太贵准备离开,该管理员急忙称:“不要发票,给20元,这半天随便停,40元一天随便停。”当记者质疑不给发票可议价后,管理员表示,优惠后也可给发票。

  回应

  针对停车不要发票便可享受优惠价的现象,北京市发改委价格举报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停车管理员以不给发票为前提进行优惠的行为是违规的,但如果是在出具发票的情况下,给予适当优惠则是允许的。

关键词:交通  收费   责任编辑: 王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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