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8-24 09:31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机动车涉牌涉证集中整治行动持续到10月底
8月20日,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严查严处“套牌套证”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套用号牌将被处拘留15日、罚款5千元,车辆被套牌可向车籍地和违法地交警部门报案。据悉,集中整治行动将延至10月底。
集中整治涉牌涉证
根据公安部的部署,8月20日至10月31日,市公安交警支队再次启动为期两个月的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集中查处伪造、变造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其他车辆号牌、行驶证,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
其间,各交警大队将通过设置查缉卡点,成立执法小分队、查缉小组等专业化队伍,开展查缉行动,同时依托区域警务协作机制,建立完善查缉协作机制,制定联合查缉、布控、堵截联动方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并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对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一律拘留15日,并处5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一律拘留十五日,罚款五千元,记12分;对驾驶非法拼装和报废车辆的,在将机动车依法强制报废的同时,将依法吊销驾驶人的驾驶证。
车辆被套牌可报案
据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8月20日起,当事人怀疑车辆被套牌的,可向车辆登记地和违法行为发生地两地交警部门报案,对通过交通违法证据图片比对,发现套牌违法车辆与被套牌车辆特征明显不符,或者报案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车辆号牌被套用的,交警部门将按照规定撤销使用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信息。
另外,对经调查证实机动车被套牌的,当事人可持受理案件交警部门出具的受案回执单,向车籍地交警部门申请换发牌证。对无法证明车辆被套牌的,当事人也可向车籍地交警部门申请换发牌证,但在换发机动车牌证6个月内,仍未查获涉嫌套牌违法车辆的,车籍地交警部门将恢复其原机动车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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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吴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