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7-26 11:29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导读]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车主提供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由民警进行登记并开具发放证明后,车主即可将车领走。
记者昨天获悉,“7·21”特大自然灾害中,在京港澳高速出京方向17.5公里南岗洼路段淹没的车辆,经打捞已被拖运至丰台区卢沟桥乡张仪村通达停车场,车主可凭有效证件认领。
据了解,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从前天下午4点开始发放打捞起的车辆,现已发放24辆。昨天,在通达停车场,前来领车的杨女士提起雨夜抛车一幕,仍心有余悸,“现在想起来真后怕,当时车泡在水里已经不能动了,我带着母亲和两个孩子刚离开车上岸,泥石流就涌过来,车全被埋在泥水里”。
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车主提供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由民警进行登记并开具发放证明后,车主即可将车领走。
据介绍,部分被淹车为外埠车辆,事发后司机未到公安机关登记被淹机动车相关信息,分局民警无法与这些车主联系。
责任编辑: 许乐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