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7-24 09:23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导读]按照《方案》,在萝岗行政中心区域(不含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汕公路)和广州国际生物岛,将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效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通行。
南都讯 记者李拉 南都记者昨日获悉,《萝岗区关于实施限制黄标车通行的方案》目前已在萝岗区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萝岗区拟从2012年9月1日起限制高排放(黄色标志)汽车通行。
按照《方案》,在萝岗行政中心区域(不含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汕公路)和广州国际生物岛,将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效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通行。萝岗行政中心区域指东面北二环高速公路、水燕路以西;南面开创大道以北;北面广汕公路以南。持有国Ⅰ、国Ⅱ、国Ⅲ、国Ⅳ级别的汽油车均为绿色标志,国0为黄色标志;持有国Ⅲ、国Ⅳ级别的柴油车为绿色标志,国0、国Ⅰ、国Ⅱ的柴油车为黄色标志。
责任编辑: 陈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