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7-17 09:37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从7月21日起,中山市公安交警部门将重点整治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对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的,将依法对当事人处200元罚款,因乱停乱放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将实施拖车处理,对非机动车占道摆卖、经营的,将联合城管部门查处。
据了解,中山市即将迎来全国文明城市考评,但目前城区范围内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仍较为严重, 一些驾驶人将车辆随意停在人行道,摩托车、电动车横七竖八地停放在施划的停车线外,三轮车占道摆卖,出租车在公交车站候客,此类种种乱停乱放行为既影响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也损害了中山市创建的全国文明城市形象。为此,从 7月21日起,交警部门将严查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对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的,将依法对当事人处200元罚款,因乱停乱放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将实施拖车处理,对非机动车占道摆卖、经营的,将联合城管部门查处。
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小汽车必须靠道路右侧顺向停放在路边施划的临时停车位内,不得逆向或越线停车,不得在人行道或设有禁停标志的道路乱停乱放;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须停放在人行道旁划出的专用停放区内,车头朝道路一侧停放,摩托车以及非机动车不得停放在小汽车临时停车位上。
责任编辑: 可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