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7-07 07:34 来源:新京报 作者:
新京报讯 (记者陈博)李先生花40多万元买了辆奥迪Q5,登记在王女士名下。如今两人为车的归属对簿公堂。男方起诉,车是借女方名字购买后被女方擅自开走,要求还车。女方则称车是恋爱期间男方慷慨赠与不同意还。
昨日,顺义法院开审此案,未当庭宣判。
曾经朋友反目争车
36岁的李先生是山东人,27岁的王女士是辽宁人。昨日上午,李先生和王女士都委托律师出庭。
据李先生诉称,2010年12月底,因工作需要将购买的一辆奥迪Q5车辆挂名在王女士名下,实际上一直由他本人使用。2011年11月,王女士擅自将奥迪车开走,一直未归还。李先生起诉要求还车。
王女士方面辩称,当时她与李先生正谈恋爱,李先生将此车作为圣诞节的礼物赠送,购车发票也是写她的名。后来车辆一直由王女士使用,去年7月,李先生以借车为由开走汽车迟迟未还,王女士才自行开回。现在双方虽结束恋情,李先生要求还车没有法律依据,王女士不同意还车。
车被开走男方报案
李先生的代理人认为,双方经介绍确有短暂接触,但未达到通常所认为的恋爱关系,不足以让李先生将价值40多万元的车赠送。车是李先生出资买的,当时限购政策已出台,李先生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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