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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四类违法驾驶员学习7天 方可重拿驾照

大家车网 2012-05-29 07:51 来源:成都晚报 作者:

本报讯(成都晚报记者 刘沁)从即日起,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教练员及酒驾四类人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后,需要到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为期7天的安全学习后,才能参加科目一考试。其中,户籍在六城区的驾驶员在成都市毛家湾考场内接受安全教育,而户籍在区(市)县的驾驶人在各区(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

按照新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车型为A1、A2、B1、B2)、有教练资格、校车、酒后驾驶的驾驶人,必须集中接受7天安全教育学习后,才能参加科目一考试。

交警提醒,“如果发现有冒名顶替学习的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最重将会受到罚款200元、15天拘留的处罚。

案例:驾校教练酒驾 先学习7天再考试

昨日一大早,驾校教练王师傅就到毛家湾考场接受安全教育。“五一”小长假时,王师傅喝了点酒开私家车从三圣乡回家,在行驶至永丰立交桥附近时被交警拦了下来。吹气后,酒精测试仪显示他已酒驾,暂扣驾照不说,12分也没了。王师傅说,为了重新拿驾照,按照新规定,他必须来到毛家湾考场接受7天的学习。

责任编辑: 许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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