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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事故致人死 县处级领导担责

大家车网 2012-05-23 07:47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

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昨日通报,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近日该省政府组织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联合实施交通安全生命保障工程,将相关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至地方政府和省、市、县三级行政主管部门。

据介绍,该省将强化责任追究,发生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重大事故,原则上将追究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发生重伤等较大事故的,原则上追究乡科级领导干部的责任。

据该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关工程具体包括30条措施,内容涵盖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营运驾驶人管理、强化校车安全监管、强化路面执法管控等10个方面。据介绍,该省将进一步推进实施公路客运企业红、黄、绿三色交通安全信誉等级管理制度。信誉等级高的,各地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给予政策优惠和大力扶持;信誉等级低的,将在车辆检审、银行贷款等方面强化监管。

为了从“源头”上加强管理,该省推进客运企业公司化改造和超长途客运班线管理。其中提出,将严把客运行业市场准入关,推进客运线路公司化改造,严禁挂靠经营。同时,该省还将全面清理卧铺客车超长途班线,鼓励运输企业停开卧铺客车。

在对营运驾驶员的管理上,该省公安、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将共同设立营运“荣誉驾驶人”和“黑名单”驾驶人信息库,并定期向社会发布运输企业安全状况排名,客车重大事故信息一律在政府网站上对外公布。在社会关注的校车安全方面,该省将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家长合理分担,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校车运作模式。

责任编辑: 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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