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5-15 07:16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陈Sir扬言(第820期)
滥用远光灯,说白了就是以自我为中心。
南都的报道说,广州市区开车打远光灯今后见一次罚一次,广州交警对车辆灯光实施常态化管理,违禁者罚200元扣1分。好!关键字是常态化。这是继查处酒驾之后广州对行车秩序进行精细化管理的又一举措。
因为有了亚运会的光亮工程在前,现在广州的道路也许是世界上最亮的城市道路了,但是在这个机动车超过100万辆的城市里头,开着远光灯左穿右插的驾驶员不在少数。交警数据说,每年由于滥用远光灯而造成车辆追尾或连环车祸的事故不在少数。
车有灯无非两个作用:一是警示———告诉别人我来了。这个作用示宽灯尾灯再加上近光灯足矣;第二个作用是照明看路。已是满城灯火一路光明,还开远光灯干什么?估计有这么几个原因,一是新驾驶员分不清远光近光的区别,甚至连远光开关在哪里都不知道,碰上了就是远光,碰不上就是近光。第二估计是不在乎别人的感受,远光是开近光也是开,那就开远光吧。第三就是对抗,我不开远光别人开,我不射别人别人射我。说实话,只要晚上开过车谁没有尝过对面远光灯射过来的那种眩晕?现在有人为了对抗不惜改装车灯,更有甚者,拍照上微博显摆,把一个照相用的闪光灯装在车头,谁打远光就闪丫的———顺变提醒一下这位狂人,这样做引发交通事故概率极高,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滥用远光灯,说白了就是以自我为中心。但交通事故是没有赢家的,还可能祸及无辜的第三方———比如对面远光打过来,眩晕中看不清路口突然冲出一辆自行车!
依我看,交警该查处的还有一大祸害———开车打手机。这事我几乎每次出车都可以见到。我甚至在东濠涌上见过开车发短信的。还有司机一手打手机一手还抽烟,真不知道他用哪只手来抓方向盘!极品的司机更是右手打手机左耳听,诸君不妨想象一下,遇到突发情况,他怎么处理?至于一手抓手机一手抓方向盘,换挡时双手离开方向盘的就更不用说了。当然,查处开车打手机取证比较困难,但是此害不除,路无宁日。恳求交警叔叔明察!
PS:我还要冒昧跟开警车的叔叔说说,能不能在缓慢行驶的车流中关一下警灯?这种情况下后车司机的眼睛真的不知要望哪里!几个旋转的光杯加上红蓝闪闪的强光,比远光灯还要命!
最后回忆一下旧事。从我记事开始直到上世纪80年代末,汽车还没有走进寻常百姓家,那时候路灯远没有这么亮,车灯也没有这么亮,路也没有这么宽,而以开车谋生的司机(广州话叫做揸糖环揾食)绝大部分是文化程度很低的劳动人民。那时候会车时双方默契地立刻关闭远近光灯,亮着小灯,两车的车头错过后才再开大灯。什么是文明行车?这就是。再看看现在,马路宽阔,灯光火猛,开车的人分分钟本科以上文化水平,但是开起车来一个比一个野蛮———不好意思我是实话实说,跟那时候比现在的司机开起车来真的是野蛮啊。人类在进化,驾驶野蛮化?不通。 □陈扬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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