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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撞豪车赔58万 普通车主“伤不起”

大家车网 2012-05-15 07:14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导读]近日,番禺区法院审结了一宗货车交通违规撞上奔驰轿车后的赔偿案件,货车车主及驾驶员、保险公司被判需共同赔付50多万元。

本报讯 (记者练情情 通讯员许锋)近期,国内接连发生的豪车被撞涉及天价赔偿事件,引起社会普遍关注。涉及豪车的赔偿金额动辄数十万元,远远超出一般保险的赔付额度,让普通车主“伤不起”。近日,番禺区法院审结了一宗货车交通违规撞上奔驰轿车后的赔偿案件,货车车主及驾驶员、保险公司被判需共同赔付50多万元。

货车违反交规通行致车祸

2010年11月10日上午11时,浙江义乌人钱某明驾驶奔驰轿车搭载车主钱某东在行经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路段时,遇广州市番禺某粮油批发中心的司机张某渶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两车避让不及发生碰撞,之后奔驰车失控又撞向路边花基及信号灯,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绿化带及信号灯受损,奔驰车车主钱某东受轻伤。经报警处理,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沙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货车司机张某渶负事故全部责任,奔驰车司机钱某明无责任。

商保可降低巨额赔偿风险

原告钱某东起诉至番禺法院,以张某渶、广州市番禺某粮油批发中心、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为被告,请求判令三被告赔偿原告1034024元。后广东高迪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此次事故的损失进行重新鉴定。2011年8月25日,该评估公司评定车辆维修价格总额为552951元。

经审理,番禺区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赔偿车辆损失552951元、评估费26000元、拖车费等1090元,三项损失合计580041元。

另外,合理购买商业保险也可降低巨额赔偿风险。部分车主错误地认为自己买了交强险或所谓的“全保”就能避免所有的风险,而事实上交强险中医疗费赔偿限额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全保”中的第三者险限额通常只有10万元,仅足够赔偿较为轻微的交通事故。因此,车主可以通过合理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以尽量减少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责任编辑: 陈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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