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4-01 07:19 来源:京报网涂露芳 作者:
本报讯(记者 涂露芳)昨天,记者从携程旅行网了解到,受航油价格上涨影响,多家航空公司宣布上调4月国际与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国际航线原则上从4月1日起上调,部分航线从3月26日或4月14日起上调;国内航线则从4月5日起上调10元。
国际航线方面,东方航空从4月1日起,将内地进出香港航班燃油附加费上调15港元。香港至内地航班由230港元调整至245港元;内地至香港航班由188元人民币调整至203元人民币。中华航空从4月1日起,将大陆、香港、澳门地区进出香港航班燃油附加费,每段上调18港币,由230港元上调至248港元;大陆飞台湾之直航航班,维持36美元不变;亚洲飞澳大利亚/新西兰/欧洲/美洲航班,每段上调9.6美元,由103.7美元上调至113.3美元。亚洲之间航班基本维持每段7.8美元不变。
澳洲航空从4月1日起,将进出香港航班燃油附加费上调93港元,从原来的1039港元上调至每段1132港元。深圳航空(微博)从4月1日起,调整内地进出香港航班燃油附加费,内地始发航线,每段收取203元人民币;香港始发航线,每段收取248港元。
海南航空则早自3月26日起,将内地始发的北京飞布鲁塞尔、柏林、苏黎世航班,每段各上调150元人民币,由1000元人民币调整为1150元人民币。同时,西部航空、厦门航空已明确宣布,自4月5日起,每航段的燃油附加费全数上调10元。成人旅客乘坐800公里及以下航段,由70元调整至8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由140元调整为150元;儿童旅客乘坐800公里及以下航段,由30元调整为4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由60元调整为70元。预计其他航空公司也将同步执行上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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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票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降5.57%
昨天,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公布了新的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每吨每超出基准油价100元,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最高不超过每客公里0.002541元,新的单位收取率自今年4月1日起执行。
此前,燃油附加费收取率是最高不超过每客公里0.002691元,执行期限为2011年4月1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止。此次下调,单位收取率降低5.57%,对机票燃油费的实际征收额影响不大。根据新的计价公式,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标准为0.00002541×(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4140)×800;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标准为0.00002541×(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4140)×1500。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表示,上述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是按照2009年11月公布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规定,根据2011年度国内航线航空煤油实际消耗量、旅客运输周转量,并考虑航空公司自行消化燃油成本增支因素不少于20%测算得出的。
到明年4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还将根据2012年相关参数变化测算公布新的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
(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 陶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