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2-28 08:50 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
据都市时报报道 时任云南省寻甸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张文新于2009年在公休假期间,开着公车带着家人朋友去东川区给岳母迁坟,途中坠崖身亡。事发后,正在部队服役的张文新之子张鑫成了孤儿。悲痛过后,为索要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张鑫和父亲生前所在单位寻甸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打起官司。
经东川区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
张文新系寻甸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干部,他所驾驶的云AFP238“思威”牌小型越野客车属寻甸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所有。张文新在公休假期间,单位批准他驾驶该车从事与职务无关的活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李冬梅在事故中死亡,寻甸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未尽到管理义务,应对李冬梅在事故中死亡这一损害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据此,东川区法院一审判令寻甸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判决生效后10天内赔偿张鑫、李国荣经济损失共计3484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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