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1-17 08:01 来源:成都晚报综合报道 作者:
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日前结束。记者16日从国务院法制办获悉,截至11日,共有2818人次通过网络、信函提出7030条意见。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正在对意见认真梳理,对征求意见稿作进一步修改。据悉,公众意见“碰撞”主要集中在十大方面。
校车高标准是否可行
有意见认为,专用校车购置和维护费用都很高,农村小学、幼儿园买不起,即使有人给买了也养不起。如因此提高幼儿园收费,会加重家长的负担,有些家长负担不起,只能让孩子坐“黑校车”。有些意见提出,校车安全的关键在于驾驶员的素质,车辆只要符合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就可以了,不必照搬国外,非得是高标准的专用校车。
校车是否应享优先权
关于校车通行优先权多数意见赞成征求意见稿关于校车通行优先权的规定,认为这是条例的“亮点”。有些意见则提出,这些规定是效仿国外的,不符合我国国情。农村没有公交车道,也很少有交警执勤,这些优先权基本用不上。在城市则会加剧交通拥堵。校车有了特权,还可能导致驾驶人的责任心降低,反而会不安全。路上校车遇到救护车、消防车,究竟谁让谁,也成了问题。
三年过渡期长还是短
征求意见稿规定,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三年内,用于接送幼儿、小学生的专用校车不能满足需求的,可以根据省级政府的规定使用非专用校车。公众对此普遍表示赞同,但对过渡期具体期限,有的认为三年太长,也有的认为过短。据新华社
还有这些 引起公众关注
就近入学还是发展校车
幼儿和高中生是否应使用校车
教育部门还是其他部门牵头
校车运营是否应当市场化
驾驶人资格条件是否应更严
学校是否应派随车照管人员
是否应该加重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 陶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