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1-06 07:55 来源:重庆商报陈保发 作者:
身为交通执法人员,暗地里跟多名黑车车主勾结,充当其保护伞,对他们进行关照并通风报信。昨天,记者从南川区法院了解到,执法队员曹军浩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曹军浩原系南岸区交通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2010年4月起,曹军浩与非法营运车主欧某、尹某、鲜某等人约定,由曹军浩对跑南川至重庆主城线路的非法营运车辆予以关照,不予查处,如果被查处就由曹军浩负责处理,并及时向从事非法营运的车主通报查处非法营运车辆的相关信息。而每辆需要曹军浩关照的非法营运车辆,需一次性交1000元“入会费”,并每月给其1000元的“好处费”。2010年8月至2011年5月,曹军浩收受贿赂共13万余元。
责任编辑: 陈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