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1-12-26 07:07 来源:京华时报综合报道 作者:
据《都市时报》报道昨日,云南广南县就“12·24”事故召开了新闻通报会。广南县交警负责人表示,初步认定造成事故的原因是驾驶员操作不当,该事故属非道路交通事故。据了解,整个曙光乡拉客的微型车没有一辆取得营运资格。当地学校离学生家最远的有20公里,黑面的成了他们唯一的选择。
24日早上8点左右,曙光乡一辆核载8人(含驾驶员)的私家微型面包车,实载14人,9点左右行驶至八家地大岩子时,翻入77.95米山谷中。至目前,共造成7人死亡(其中5名学生,1名驾驶员,1名搭乘老人),7人受伤,其中一名极危重症,一名重症。伤者全部转入文山州医院救治。
昨日下午,广南县就此事召开了通报会。广南县政府办叶主任表示,经初步调查,事故车辆司机文明刚已经当场死亡,他取得驾照的时间为今年10月。事故车辆落户时间为今年11月17日,牌照为云HB3410。车辆等级用途为“自用”,并办理了相关保险手续,但没有办理营运手续,是不能参与营运载客的。经交警部门现场勘察,该车在行驶至八家地大岩子(事发地)时,由于上坡操作不当,致使车辆翻入77.95米的深沟。由于出事路段没有达到公路的相关等级,属于村民自建的路。在这样的路面上,即使取得了营运资质的合法车辆,也是不能进行载客营运的。所以,此次事故为非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车辆没有营运资质,也没有取得任何营运手续。
在通报会现场,有遇难者家属表示,住在医院里的危重伤员还没有苏醒,政府已经开始和遇难孩子的家属谈赔偿事宜。
遇难学生龚远艳的家属说,广南县有关部门找他们协商,赔偿金额定在9万左右。“这些钱能够买一条命吗?我们只想要个说法。”
通报会上,就广南县购置校车一事,县政府办表示,广南县由于财政困难,没有为任何一个学校配备校车。记者获悉,广南县目前有433辆公务车。
责任编辑: 吴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