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1-12-20 09:31 来源:东南网-海峡都市报李大泽 王浩志 作者:
老外斑马线对峙小轿车 劝说“车让人”(2)
□延伸阅读
遍地“车让人”效果并不佳
《道交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今年5月25日起,福州警方开展“斑马线文明礼让”活动,特地在市区主次干道的近400处斑马线前,刷上“车让人”的标志,提醒司机减速让行,但效果不佳。
路面执勤的警察说,虽然在《道交法》以及《道交法实施条例》中,对车辆和行人在斑马线上的通行有明确规定,但在实施过程中,对斑马线上的违法违规行为执法难度大。机动车遇行人过斑马线是否停车让行比较容易认定,但是否减速难以认定。有的车辆驶到斑马线前,遇到行人大多是先按喇叭,以便自己的车先通过,遇到这种情况,由于无法认定其过斑马线是否减速,只能以在市区鸣喇叭处罚。
1 2责任编辑: 吴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