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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克隆车遇难题 国家行政强制法将实施

大家车网 2011-12-05 08:50 来源:新民晚报吴润元 张欣平 作者:

今年以来,本市交通执法总队和公安部门加大力度,连续开展打击克隆出租车的专项整治行动,已查处严重扰乱交通秩序的克隆出租车451辆,同比增加140%,但违法车主前来接受处理的不足5%,相关部门需承担巨额的保管成本。交通执法专家指出,不能让违法者逍遥法外,应对逾期不来接受处罚的克隆车主通过法律途径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克隆车主弃车而去

据记者了解,克隆车获利巨大,一辆克隆出租车购旧车成本2万余元,花800元可搞定车牌、行驶证等,再花2600元即可买到出租车的全套设施标志,便可上路营运。相比正规出租车,克隆出租车的收入是正规出租车的3至5倍,利益诱惑使不法分子无视有关法律法规,严重冲击运输市场秩序。

根据法规,交通执法部门目前对克隆车的经济处罚每辆处以上限5万元的罚款,但仍不足以震慑违法者,罚款高于车价及配套费用,车主往往弃车而去,再到旧车市场购车重操旧业。去年交通执法部门查扣的332辆克隆出租车,前来交罚款并领车的仅11辆,车辆为车况较好的桑车3000型、悦达、起亚等,而大多数车主则宁愿弃车也不接受处理。

执法部门资不抵罚

近日在奉贤、闵行、宝山、嘉定等违法车辆专用停车场看到,颜色各异的克隆车、黑车停放得满满当当。为防止不法分子盗抢违法车辆,停车场大门紧闭,并配备保安、巡逻人员,还安装探头、报警装置、加固围墙,每月为这批暂扣车辆承担保管费用高达几十万元。按本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规定,对于按规定期限不来处理车辆,要经过送达文书、处罚公告、属性确认、网上比对等法定程序后,才能依法处置,时间长达半年之久,由此相关部门承担了巨额的保管成本。而大多数克隆车属报废车辆,交通执法部门予以销毁后的废铁价远不足以抵缴罚款。

明年1月1日起,国家行政强制法将实施。为严惩克隆车违法,减少财政成本支出,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常务副总队长蔡敬艳表示,依据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一经生效,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接受处理的违法车主,将通过司法途径和程序强制执行,同时依法加处罚款及滞纳金,以提高克隆车违法成本,维护法律严肃性和权威性。

责任编辑: 孟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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